◆一、更換、補發范圍
凡在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以下簡稱“考試中心”)參加全國(北京市)專業技術資格、職(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頒發的資格證書,因故遺失或污損后無法使用的。
◆二、受理時間
每年3月1日—15日和9月1日—15 日(上午9:00—— 11:50,下午13:00——17:00,雙休日除外)。
◆三、辦理程序
1、申請人須提交的相關材料
①申請人補發證書的申請(寫明證書名稱、證書編號、并詳細說明補辦原因);
②單位人事(干部)部門的證明;
③身份證、2張2寸免冠照片;
④申請人的《資格考試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填寫《資格證書補辦申請表》(可通過北京市人事考試網www.bjpta.gov.cn下載)一式兩份。
3、經審核符合補發證書者,持考試中心開具統一格式介紹信到北京市人才市場報社辦理刊登原證書作廢聲明的手續。
4、申請人按規定時間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查詢領取證書時間,并由本人持《資格考試登記表》及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到考試中心證書管理科領取新的資格證書。
《合格成績證明》辦理須知
◆一、補辦范圍
北京地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證書、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水平考試合格證書、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或成績通知書、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北京市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評結合合格成績通知單(有效期內)等。
◆二、受理時間
每月最后一個星期四(上午9:00—— 11:50,下午13:00——17:00)。
◆三、申請人須提交的相關材料
①申請人填寫的相應《證明補辦申請表》(可通過本網站點擊下載《計算機證明補辦申請表》、《外語證明補辦申請表》、《考評結合專業課成績證明補辦申請表》);
②申請人身份證原件;
③申請人1寸免冠照片2張。
《資格考試登記表》補發須知
◆一、補發范圍
參加全國(北京市)專業技術資格、職(執)業資格考試取得的《資格考試登記表》,丟失、損毀的。
◆二、受理時間
每月最后一個星期四(上午9:00—— 11:50,下午13:00——17:00,雙休日除外)。
◆三、申請須提交的相關材料
①申請人填寫的《資格考試登記表補辦申請》(可通過北京市人事考試網www.bjpta.gov.cn下載);
②申請人檔案存放單位人事部門出據的證明材料;
③申請人身份證原件、2張2寸免冠照片;
④申請人所取得的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