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建造師(員)注冊申訴流程
1、隨時查看中國建造師網、四川建設人才網和四川省建設廳網上關于建造師(員)注冊公示的有關文件,留意公示截至時間,做好申訴準備。
2、市(州)、擴權市(縣)所屬企業的申訴材料交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認真核對申訴表上填寫的“公示不合格原因”與公示文件所列明的原因是否一致,核對申訴表所填內容與提供的原件是否一致,核對原件與復印件是否一致后在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核實章。當地主管部門匯總所有申訴材料后上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省屬及中央在川企業的申訴材料交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3、申訴人須在申訴期內提交申訴材料,申訴表上必須寫明所需申訴的公示文件的文件名稱、文號和發文時間。
(注:一級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訴需在申訴期截至前2天提交申訴材料。)
若為逾期申訴的材料則需在后批公示期內方可遞交申訴材料,并需在材料上注明是逾期申訴。
4、申訴材料的具體要求見下表:
序號 |
公示結論 |
需核對的附件原件 |
提交材料 |
備注 |
1 |
身份證待核實 |
身份證件、戶口簿或其他身份證明 |
① 申訴表
② 身份證明復印件 |
出具的身份證明必須為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或派出所證明。 |
2 |
學歷證書待核實 |
學歷證書或其他學歷證明 |
① 申訴表
② 學歷證明復印件 |
出具的學歷證明必須加蓋畢業院(校)印章或院(校)檔案館印章。 |
3 |
勞動合同待核實 |
勞動合同 |
① 申訴表
② 勞動合同復印件 |
勞動合同必須為有雙方簽字并且在有效期內的規范的勞動合同。 |
4 |
資格證書待核實 |
執業資格證書、發證地人事部門證明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證明 |
① 申訴表
② 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證書編號頁和照片粘貼頁均需復印)
③ 發證地人事部門證明或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證明復印件 |
①人事部門證明包括省、市(州)人事局、考試中心或職改辦證明,擴權市(縣)人事局的證明為無效證明。
②外省有關執業資格證書核實的證明可為所在地省級人事部門或建造師注冊管理部門出具。
③未在外省注冊證明必須由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造師注冊管理部門出具。 |
5 |
重復注冊 |
除建造師(員)以外的其它執業師注冊證書或企業名稱變更證明
|
① 申訴表
② 除建造師(員)以外的其它執業師注冊證書復印件(復印件必須清除反映注冊人員基本信息、注冊單位、注冊主管部門印章)
③ 反映建造師(員)注冊單位與其它執業師注冊單位一致的其它證明復印件。 |
① 其他執業師注冊證書最后一個注冊單位必須與建造師(員)注冊單位一致。
② 若為企業名冊變更造成重復注冊的,需提供企業注冊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變更批文。 |
6 |
申請表待核實 |
建造師(員)注冊申請表 |
① 申訴表
② 建造師(員)注冊申請表(所需份數與注冊時要求份數相同) |
注冊申請表必須有申請人、企業負責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 |
7 |
取得資格情況待核實 |
身份證、學歷證、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
① 申訴表
② 身份證復印件
③ 學歷證復印件
④ 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
學歷證明須為首次報考建造師時的學歷證書,若有后續學歷可一并提供。 |
8 |
項目經理證書待核實 |
項目經理證書 |
① 申訴表
② 項目經理證書原件 |
申訴表所填項目經理證書號必須與原件一致。 |
9 |
業績不合格或業績不達標 |
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合同 |
① 申訴表(接件人在申訴表空白處加蓋與原件核實章) |
申訴表所填工程業績規模參數必須在施工合同中明確寫明,且表述應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