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專業增項注冊的范圍
根據建設部《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53號令)及《一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建市[2007]101號)的有關規定,申請專業增項注冊的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持有建設部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二)申請人持有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 來源:考試大
(三)未發現申請人存在《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第153號令)第十五條所列情形。
二、申請專業增項注冊所需提交的相關資料
專業增項注冊申報資料由申請表和材料附件兩部分組成。
(一)申請表部分:
申請人本人簽字確認的《一級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4-1)》。
(二)材料附件部分:
1.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2.申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執業印章;
3.申請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復印件;
4.申請人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申請人與現聘用企業簽訂的有效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勞動、人事、工資關系證明;
6.申請人取得增項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超過3年未注冊的,應當提供該專業最近一個注冊有效期繼續教育學習證明復印件。
增項注冊資料中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均需加蓋現聘用企業公章。
(三)申報材料數量要求
申請建筑、市政、礦業、機電專業增項注冊的,應當提交申請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請鐵路、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通信與廣電、民航專業增項注冊的,應當提交申請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每增加申請鐵路、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通信與廣電、民航專業增項注冊的,應當增加申請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三、申請專業增項注冊的程序
(一)申請人進入中國建造師網(WWW.COC.GOV.CN)“一級建造師注冊管理系統”,按要求填寫《一級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4-1)》及相應電子文檔。
(二)申請人向現聘用企業提交增項注冊申請資料,經審核同意后,由現聘用企業通過企業資質身份加密鎖統一填寫《企業一級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匯總表(4-2)》,連同增項注冊申請資料、相應電子文檔(電子文檔通過網上報送)一并上報北京市建委。
(三)北京市建委主管部門對所有申請專業增項注冊的資料進行初審,形成初審意見后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所有申請專業增項注冊的資料進行審查,形成審查意見后在網上進行公示公告。對準予專業增項注冊的人員,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專業增項注冊防偽專用貼》及執業印章。
四、申請增項注冊的受理時間、受理地點及聯系方式
受理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遇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
受理地點:北京市建筑業執業資格注冊大廳
朝陽區水碓子東路18號(朝陽體育館東門向南50米路東)
聯系方式:85989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