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通過后,要將所取得的證書加以注冊,方可執業。在填寫注冊申請表時,要注意以下一些注意事項:
一、本申請表應使用計算機打印,內容應與網上申報材料一致。
二、申請建筑、市政、礦業、機電專業注冊的,應提交書面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材料附件一式一份;例如:一次申請一個專業或一次申請多個專業注冊的,應提交書面初始注冊申請表一式兩份、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三、申請鐵路、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通信與廣電、民航機場專業的,應提交書面注冊申請表一式三份、材料附件一式兩份。申請鐵路、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通信與廣電、民航機場專業增項的,每增加申請注冊上述六個專業之一的,應當增加書面注冊申請表一式一份、材料附件一式一份。例如:一次只申請公路一個專業時,提交書面注冊申請表一式三份、材料附件一式兩份,一次申請公路、鐵路兩個專業的,應提交書面注冊申請表一式四份、材料附件一式三份。
四、有關審查意見和簽名一律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字跡要求工整清晰。
五、“省級建設主管部門”指申請人聘用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主管部門。
六、“證件”優先使用個人身份證。按國家規定,沒有身份證件人員可使用軍官證、警官證,港、澳、臺及外籍人士可使用護照。
七、“專業、學歷”欄中應填寫與申請注冊相對應的專業學歷,未獲學位的,不應自行填寫學位。
八、“企業資質類別、資質等級” 是指申請人所在聘用企業具備的施工、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的主項資質及相應的資質等級,每個申請人只需填寫一個。
九、“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專業類別”、“取得方式”是指申請人通過考試或考核認定取得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所注明的專業類別。
十、“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專業類別”、“考試合格證明”是指申請人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又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其它專業考試合格證明上所注明的專業類別和編號。
十一、 “申請注冊專業”是指申請人本次申請注冊的專業,按《一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十個專業工程類別的簡稱填寫(申請注冊專業與企業資質類別沒有必然的對應關系)。
十二、“繼續教育情況”是指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后三年逾期申請初始注冊的申請人參加規定的必修課和選修課學習的情況,必修課和選修課完成學時按《一級建造師繼續教育證書》記錄、認可的學習內容所對應學時的合計值填寫,并應提供相應的復印件;對于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三年內申請初始注冊的申請人,本欄可不填寫。
十三、“取得建設工程其它注冊執業資格情況”欄中“注冊證書名稱、證書編號”是指取得國家規定的注冊建筑師、注冊規劃師、注冊工程師、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等注冊證書的名稱和相應證書編號。
十四、“處罰或不良情形”指《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五條第(四)、(五)、(六)、(七)、(八)款規定不予注冊的情形之一;如有,可在相應的數字上打上“ü”。
十五、“工程業績情況”,欄中“規模”可按批準的建設文件明確的工程投資、面積和長度數量指標、專業工程等級或申請人工作涉及的工程范圍工程造價等內容填寫:“工作內容”應填寫申請人所承擔的業務工作性質、所從事的專業工程或工程管理工作等:“擔任職務”是指申請人在該項目中的工作崗位:“起止時間”應按申請人在項目中所“擔任職務”的開始和結束年月填寫。本欄填寫要求突出要點、言簡意賅,盡量在規定的欄目中填寫,如確實填寫不下,可另加附頁。
十六、各類證書原件的復印件、證明材料應真實、清晰、簡要, 表格和附加材料統一使用A4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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