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設備采購合同管理
3) 監造和交貨前檢驗
買方監造人員可到合同設備及其關鍵部件的生產制造現場進行監造,賣方應予配合。買方監造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由買方承擔。買方監造人員在監造中如發現合同設備及其關鍵部件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則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賣方應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設備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 造成的延誤由賣方負責。
(2) 交付
賣方應根據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和批次在施工場地車面上將合同設備交付給買方。買方對賣方交付的包裝的合同設備的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核驗后應簽發收貨清單,并自負風險和費用進行卸貨。買方簽發收貨清單不代表對合同設備的接受,雙方還應按合同約定進行后續的檢驗和驗收。
合同設備的所有權和風險自交付時起由賣方轉移至買方,合同設備交付給買方之前包括運輸在內的所有風險均由賣方承擔。
(3) 考核
由于賣方原因未能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時,為賣方進行考核的機會不超過三次。因賣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技術性能考核指標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倘若合同已約定或雙方在考核中另行達成合同設備的最低技術性能考核指標,且合同設備達到了最低技術性能考核指標的,視為合同設備已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買方無權解除合同,且應接受合同設備,但賣方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的約定進行減價或向買方支付補償金。
由于買方原因未能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時,為買方進行考核的機會不超過三次。
(4) 驗收。合同設備在考核中達到或視為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的,買賣雙方應在考核完成后7日內或專用合同條款另行約定的時間內簽署合同設備驗收證書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驗收日期應為合同設備達到或視為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的日期。
由于買方原因合同設備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達到技術性能考核指標的,買賣雙方應在考核結束后7日內或專用合同條款另行約定的時間內簽署驗收款支付函。
【2020年真題】根據《標準設備采購招標文件》實賣雙方可約定合同設備的所有權和風險轉移的界面為( )。
A.裝在設備制造廠的運輸工具上
B.施工場地設備安裝部位
C.運至施工場地運輸工具的車面
D.施工場地的安裝作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