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項目管理》第五章建設工程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歷年考核分值在13~15分左右。針對本科目試題考點重復率高,題型為客觀題的特點,233網校采用將歷年試題與考試用書相結合的方式,對一建管理考點精華進行重點摘錄、整理,對考試用書的核心知識點進行提煉,整理編寫了一建《管理》關鍵考點總結,方便考生們復習背誦之用。推薦收藏背誦~
第五章 建設工程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
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標準由“范圍”、“規范性引用文件”、“術語和定義”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四部分組成。
2、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7個輔助要素:能力、培訓和意識;溝通、參與和協商;文件;文件控制;應急準備和響應;事件調查、不符合、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記錄控制。
3、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縣級以上建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建設單位應當在拆除工程施工15 日前,將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施工組織方案報送縣級以上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4、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是施工項目生產的主要負責人。【2020改動】
5、實行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并自行完成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總承包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6、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環保部門申請對其項目配套的環保設施進行竣工驗收。
7、體系文件:①管理手冊(綱領性文件);②程序文件;③作業文件(作業指導書、管理規定、監測活動準則及程序文件引用的表格)。
8、管理體系的維持:(1)內部審核(自我保證+自我監督)。(2)管理評審(最高管理者對管理體系的系統評價)。(3)合規性評價(項目半年不少于一次;公司每年一次)。
9、安全生產責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核心。
10、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的配備:1萬m2以下工程1人;1萬~5萬m2的工程不少于2人;5萬m2以上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專業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1、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3年。期滿前3個月辦理延期手續。經原發證機關同意,不再審查的,有效期延期3年。
12、企業員工的安全教育主要有: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改變工藝和變換崗位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三種形式。
13、新員工上崗前的三級安全教育:企業、項目、班組三級。企業新上崗的從業人員,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2020新增】
14、特種作業人員: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
15、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16、施工單位應當自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登記。
17、預警信號:①Ⅰ級預警(特別嚴重,紅色);②Ⅱ級預警(嚴重,橙色);③Ⅲ級預警(上升階段,黃色);④Ⅳ級預警(正常,藍色)。
18、安全技術交底主要內容:①項目和分部分項工程的概況。②施工作業特點和危險點。③具體預防措施。④應遵守的安全操作規程以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⑤發現事故隱患應采取的措施。⑥發生事故后應及時采取的避難和急救措施。【2020改動】
19、建設工程安全隱患包括三個部分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狀態和組織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20、應急預案體系的構成
綜合應急預案 | 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 |
專項應急預案 | 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 | 每年至少組織一次 |
現場處置方案 | 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 | 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 |
21、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2020改動】
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2020改動】
(1)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3)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7)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23、職業健康事故按事故嚴重程度分類:①輕傷事故(休息1個工作日以上,105個工作日以下);②重傷事故(損失105個工作日及以上);③死亡事故(重大傷亡事故,死亡1~2人;特大傷亡事故,死亡3人及3人以上)。
24、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分類
25、事故處理原則(四不放過):①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②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③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④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2020改動】
26、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事故調查報告之日起15日內作出批復;特別重大事故,30日內作出批復,特殊情況下,批復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最長不超過30日。
27、項目經理為現場文明施工的第一責任人。
28、市區主要路段圍擋的高度不低于2.5m,其他工地的圍擋高度不低于1.8m。
29、五牌一圖:工程概況牌、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消防保衛牌、安全生產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現場總平面圖。
30、固體廢物的主要處理方法:①回收利用;②減量化處理(脫水、焚燒、熱解、堆肥);③焚燒(不適合再利用且不宜直接予以填埋);④穩定和固化(膠結包裹);⑤填埋。
31、現場宿舍的管理:室內凈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寬度不得小于0.9m,每間宿舍居住人員不得超過16人。床鋪不得超過2層,嚴禁使用通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