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的索賠:延展工期;延誤產生損失;趕工費用。
特殊風險:戰爭、敵對行動、入侵、敵人的行為,核污染及沖擊波破壞、叛亂、革命、暴動、軍事政變或篡權、內戰。
人力不可抗拒災害的索賠:指自然災害,應向承保的保險公司索賠。
工程終止索賠:由于某種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發包人違約,被迫竣工前停止施工,并不再繼續進行。
其他索賠:貨幣貶值、匯率變化,物價和工資上漲、政策法令變化、發包人推遲支付工程款。
合同外索賠:干擾事件的性質超過合同范圍。合同中找不出具體依據,必須根據適用于合同關系的法律解決索賠問題。
總索賠(一攬子或綜合):國際常用。在工程交付前或交付后進行最終談判。
財務費用補償的索賠:貸款利息等財務費用。
建設工程索賠依據:合同文件、法律法規、相關證據
工程索賠中的證據:招標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簽約、圖紙、修改指令、技術規范;來往信件;會談紀要;進度計劃和實際進度記錄;現場工程文件; 工程照片;氣候報告;檢查驗收報告和技術鑒定報告;交接記錄;建筑材料和設備采購、訂貨、運輸、進場,使用方面的記錄、憑證和報表;市場行情資料;會計核算資料;國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索賠程序:索賠事項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正式提出書面索賠意向通知。索賠通知書發出后的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工程師答復28天內答復,逾期答復視為認可索賠。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應當階段性發出索賠意向,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送交最終索賠報告,工程師在28天內給予答復,逾期末答復,視為該項索賠成立。工程師對索賠的答復,承包人或發包人不能接受,進入仲裁或訴訟程序。
索賠文件編制方法:總述部分;論證部分(關鍵部分);索賠款項(工期)計算部分;證據部分。
反索賠特點:索賠與反索賠同時性;技巧性強;發包人處于主動的有利地位。
材料采購合同訂立方式: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直接采購方式(如大量價格低、品種多的零星建筑材料的采購,可以直接采購且可不需簽書面供應合同)。
材料采購合同主要內容:標的;數量;質量;包裝;運輸方式;價格;結算;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
設備采購合同訂立方式:招標投標;委托承包商配套供應;按設備包干。
招標是國際承包合同訂立最主要形式。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資格預審推薦程序:發布資格預審公告;向承包人頒發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分析,挑選并通知入選投標人。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得到投標推薦程序:準備招標文件;頒發招標文件;考察施工現場;招標文件修改;投標者質疑;投標書的提交和接收。
國際工程承包合同實施階段內容: 合同管理、計劃管理、成本管理、財務管理、物資采購管理、質量管理、分包商管理、移交和竣工驗收管理。
合同管理中心任務:利用合同的正當手段防范風險、維護自身的正當利益,并獲取盡可能多的利潤。
計劃管理是工程實施階段的中心,也是項目經營目標的具體化。
三控(投資、進度、質量)三管(安全、合同、信息)一協調(組織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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