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給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這一目內容介紹了我國城市排水體制、開槽與不開槽管道施工技術、管道的功能性試驗、砌筑溝道施工技術以及給水排水管網圍護與修復技術。其中,不開槽管道施工技術、管道的功能性試驗為案例分析題的核心考點。以下是通過考點提煉的關鍵句的具體內容。
城市給水排水管道工程
1、我國城市排水系統主要為截流式合流制、分流制或兩者并存的混流制排水系統,新興城市或城區多采用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統。
2、對于新型分流制排水系統,強調雨水的源頭分散控制與末端集中控制相結合,雨水源頭控制利用技術有雨水下滲、凈化和收集回用技術,末端集中控制技術包括雨水濕地、塘體及多功能調蓄等。
3、開槽鋪設預制成品管是目前國內外地下管道工程施工的主要方法。
4、當地質條件良好、土質均勻、地下水位低于溝槽底面高程,且開挖深度在5m以內、溝槽可不設支撐,但溝槽邊坡最陡坡度應符合相關規定(表,2013)。
5、人工開挖溝槽的槽深超過3m時應分層開挖,每層的深度不超過2m;采用機械挖槽時,溝槽分層的深度按機械性能確定(2019)。
6、槽底原狀地基土不得擾動,機械開挖時槽底預留200~300mm土層,由人工開挖至設計高程,整平;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凍,槽底局部擾動或受水浸泡時,宜采用天然級配砂礫石或石灰土回填;槽底土層為雜填土、腐蝕性土時,應全部挖除并按設計要求進行地基處理;梢壁平順,邊坡坡度符合施工方案的規定(2019)。
7、在軟土或其他不穩定土層中采用橫排撐板支撐時,開始支撐的溝槽開挖深度不得超過1.0m;開挖與支撐交替進行,每次交替的深度宜為0.4~0.8m。
8、槽底局部超挖或發生擾動時,超挖深度不超過150mm時可用挖槽原土回填夯實,其壓實度不應低于原地基土的密實度;槽底地基土壤含水量較大,不適于壓實時,應采取換填等有效措施。
9、排水不良造成地基土擾動時,擾動深度在100mm以內,宜填天然級配砂石或砂礫處理;擾動深度在300mm以內,但下部堅硬時,宜填卵石或塊石,并用礫石填充空隙并找平表面。
10、柔性管道地基處理宜采用砂樁、攪拌樁等復合地基。
11、采用法蘭和膠圈接口時,安裝應按照施工方案嚴格控制上、下游管道接裝長度、中心位移偏差及管節接縫寬度和深度。
12、給排水管道采用焊接接口時,兩端管的環向焊縫處齊平,內壁錯邊量不宜超過管壁厚度的10%,且不得大于2mm。
13、采用電熔連接、熱熔連接接口時,應選擇在當日溫度較低或接近最低時進行。
14、金屬管道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內外防腐施工和施做陰極保護工程。
15、市政公用工程常用的不開槽管道施工方法有盾構法、淺埋暗挖法、頂管法、地表式水平定向鉆法、夯管法等(2017)。
16、排水管道開槽埋管工序為溝槽開挖與支撐→施工排水和管道基礎→下管→穩管→接口施工→砌筑檢查井及雨水口→管道安裝質量檢查與驗收→溝槽回填
17、不開槽施工方法與適用條件(需要對密閉式頂管、盾構、淺埋暗挖、定向鉆、夯管五種施工工法的特點、適用范圍及管徑、施工精度和距離、適用地質條件進行對比記憶,2011、2013、2016、2017案例)
18、當周圍環境要求控制地層變形或無降水條件時,宜采用封閉式的土壓平衡或泥水平衡頂管機施工,目前城市改擴建給水排水管道工程多數采用頂管法施工。
19、盾構法施工用于給水排水主干管道工程,直徑一般在3000mm以上;在城區地下障礙物較復雜地段,采用淺埋暗挖法施工管(隧)道是較好的選擇;定向鉆機在以較大埋深穿越道路橋涵的長距離地下管道的施工中會表現出優越之處;夯管法適用于城鎮區域下穿較窄道路的地下管道施工。
20、起重作業前應試吊,吊離地面100mm左右時,應檢查重物捆扎情況和制動性能,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起吊時工作井內嚴禁站人,當吊運重物下井距作業面底部小于500mm時,操作人員方可近前工作。
21、給水排水管道功能性試驗分為壓力管道的水壓試驗和無壓管道的嚴密性試驗。
22、壓力管道水壓試驗分為預試驗和主試驗階段;試驗合格的判定依據分為允許壓力降值和允許滲水量值,按設計要求確定。
23、管道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管材時,宜按不同管材分別進行試驗;不具備分別試驗的條件必須組合試驗,且設計無具體要求時,應采用不同管材的管段中試驗控制最嚴的標準進行試驗。
24、大口徑球墨鑄鐵管、玻璃鋼管、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或預應力混凝土管等管道單口水壓試驗合格,且設計無要求時:壓力管道可免去預試驗階段,而直接進行主試驗階段;無壓管道應認同為嚴密性試驗合格,不再進行閉水或閉氣試驗。
25、壓力管道試驗管段不得用閘閥做堵板,不得含有消火栓、水錘消除器、安全閥等附件。
26、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濕陷土、膨脹土、流沙地區的雨水管道,必須經嚴密性試驗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2014)。
27、管道的嚴密性試驗分為閉水試驗和閉氣試驗,應按設計要求確定;設計無要求時,應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閉水試驗或閉氣試驗。
28、全斷面整體現澆的鋼筋混凝土無壓管道處于地下水位以下時,或不開槽施工的內徑大于或等于 1500mm鋼筋混凝土結構管道除達到設計要求外,管渠的混凝土強度等級、抗滲等級也應檢驗合格,可采用內滲法測滲水量,符合規范要求時,可不必進行閉水試驗。
29、無壓管道進行嚴密性試驗,試驗管段應按井距分隔,帶井試驗;若條件允許可一次試驗不超過5個連續井段(2014)。
30、無壓管道進行嚴密性試驗,當管道內徑大于700mm時,可按管道井段數量抽樣選取1/3進行試驗;試驗不合格時,抽樣井段數量應在原抽樣基礎上加倍進行試驗(2014、2016)。
31、試驗管段灌滿水后浸泡時間不應少于24h。
32、磚砌拱圈應采用退槎法砌筑,每塊砌塊退半塊留搓,拱圈應在24h內封頂,兩側拱圈之間應滿鋪砂漿,拱頂上不得堆置器材(2013)。
33、給水排水管道局部修補的方法,主要有密封法、補丁法、鉸接管法、局部軟襯法、灌漿法、機器人法等(2014)。
34、管道更新根據破碎舊管的方式不同,常見的有破管外擠和破管頂進兩種方法。
35、按照爆管工具的不同,又可將爆管分為氣功爆管、液動爆管、切割爆管等三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