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430000市政公用工程項目施工相關法規與標準
1K431000相關法律法規
命題規律解讀
本章的命題規律主要體現在:
1.因為教材中講述的有關市政公用工程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很少,所以考題中所占分值也很小,命題時可能會涉及案例分析題中。
2.主要的知識內容是道路與其他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應遵循的原則、關于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規定、保護城市綠地的規定、保護城市的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的規定。
命題點解讀命題點
1《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
1.道路與其他市政公用設施建設應遵循的原則
城市供水、排水、燃氣、熱力、供電、通信、消防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種管線、桿線等設施的建設計劃,應與城市道路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相協調,堅持"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原則,與城市道路同步建設。
2.關于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的管理規定
未經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須經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批準,方可按照規定占用。
經批準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不得損壞城市道路;占用期滿后,應當及時清理占用現場,恢復城市道路原狀;損壞城市道路的,應當修復或者給予賠償。
命題點2《城市綠化條例》的有關規定
1.保護城市綠地的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城市綠化規劃用地性質或者破壞綠化規劃用地的地形、地貌、水體和植被。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綠化用地,應當限期歸還。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臨時用地手續。
2.保護城市的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的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
砍伐城市樹木,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補植樹木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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