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090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項目質量計劃編制、控制和工程驗收 P199
1、工程施工項目質量計劃的編制原則:
1)應由工程施工項目經理主持編制工程施工項目質量計劃;
2)質量計劃應體現從工序、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到單位工程的過程控制,且應體現從資源投入到完成工程施工質量最終檢驗試驗的全過程控制。
3)工程施工項目質量計劃應成為對外質量保證和對內質量控制的依據。
2、工程施工項目質量計劃應應包括的內容:(至少記住幾條)
1)編制依據;
2)項目概況;
3)質量目標;
4)組織機構;
5)質量控制及管理組織協調系統;
6)必要的質量控制手段,施工過程,服務、檢驗和試驗程序等;
7)確定關鍵工序和特殊過程及作業的指導書;
8)與施工階段相適應的檢驗、試驗、測量、驗證要求;
9)更改和完善質量計劃的程序。
3、質量計劃的實施:
1)質量管理人員應按照崗位責任分工,控制質量計劃的實施,并應按規定保存控制記錄;
2)當發生質量缺陷或事故時,必須分析原因,分清責任,進行整改。
4、質量計劃的驗證:
1)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定期組織具有資質的質檢人員進行內部質量審核,且驗證質量計劃的實施效果,當項目控制中存在問題或隱患時,應提出解決措施;
2)對重復出現的不合格質量問題,責任人應按規定承擔責任,并應依據驗證評價的結果進行處罰。
5、工程竣工后,必須進行最終檢驗和試驗,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按編制竣工資料的要求組織收集、整理質量記錄。
6、工程施工項目經理應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按合同要求編制工程竣工文件,并應做好工程移交準備。
7、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必須嚴格實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制度。
8、工程施工質量必須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由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竣工驗收,并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建設單位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組成的專家組進行驗收,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9、建設單位必須在竣工驗收7個工作日前將驗收的時間、地點及驗收組名單書面通知負責監督該工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時提出竣工驗收報告,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11、備案文件主要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備案機關認可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
12、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一式兩份,一份由建設單位保存,一份留存備案機關存檔,其中檔案館對工程檔案資料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進行驗收,并簽署驗收意見;質量監督機構,在竣工驗收之日起15工作日內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備案機關驗收證竣工驗收備案文件齊全后,在竣工驗收備案表上簽署;文件收訖。
1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主要內容:
1)工程施工許可證;
2)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檢查,檢查工程施工質量符合法律法規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履行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情況;提出工程竣工報告,并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3)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估報告:由監理單位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評估,并經總監理工程師和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4)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勘察單位對勘察、施工過程中地基處理情況進行檢查,提出質量檢查報告并經項目勘察及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5)設計單位質量檢查報告:設計單位對設計文件和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檢查,提出質量檢查報告并經設計負責人及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
6)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準許使用文件。
7)驗收組人員簽署的工程竣工驗收意見。
8)市政基礎設計工程應附有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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