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該法規規定:
建設單位應當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案例:
某市郊區擬建一大型建筑物,該建筑物所在地原為政府規劃的綠地,但施工單位擅自將樹木砍伐,占用了綠地。
請問:
(1)、施工單位的做法對嗎?為什么?
(2)、請簡述這方面的規定。
(3)、若必須砍伐樹木,應該如何做? 來源:考試大
分析:
(1) 不對。他們沒有權利擅自占用綠地,并砍伐樹木。
(2) 根據《城市綠化條例》的有關規定:
①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改變城市綠化規劃用地性質或者破壞綠化規劃用地的地形、地貌、水體和植被。
②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綠化用地;占用的城市綠化用地,應當限期歸還。
因建設或者其他特殊需要臨時占用城市綠化用地,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臨時用地手續。
③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損壞城市樹木花草和綠化設施。
砍伐城市樹木,必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綠化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補植樹木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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