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級建造師《水利水電工程管理與實務》考試中,數字型考點是每年的必考點,考核題型包括選擇題及案例題。這部分知識點盤根錯節,容易混淆。因此,233網校特為考生們歸納編寫了一建《水利水電工程管理與實務》重要數字型考點篇章,幫助大家學習和記憶!
本文為管理篇部分,由于管理部分的數字型考點內容很多,故將其分為上、中、下三個篇章進行發布。推薦收藏起來,平時多看多記,考前可再鞏固記憶!
管理篇 中
第四節 水利工程質量管理與事故處理
1、水利工程質量事故分類標準
2、發生質量事故后,項目法人必須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項目主管部門報告。發生(發現)較大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特大質量事故,事故單位要在48小時內向有關單位提出書面報告。
3、質量保修期限:
基礎、主體:設計使用合理年限
防水:5年
供熱與供冷:2個采暖期、供冷期
管線、安裝、裝修:2年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4、水利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按總站(含流域分站)、中心站、站三級設置【2014】
第五節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
1、項目法人應當組織編制保證安全生產的措施方案,并自開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報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2、項目法人應當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將資料報送水行政主管部門、流域管理機構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備案。
3、重大危險源劃分為一級重大危險源、二級重大危險源、三級重大危險源以及四級重大危險源等4級。
4、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5、安全生產管理三類人員在考核合格證書的每一個有效期內,應當至少參加一次由原發證機關組織的、不低于8個學時的安全生產繼續教育。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應及時收回證書并重新考核:
(1)企業主要負責人所在企業發生1起及以上重大、特大等級生產安全事故或2起及以上較大生產安全事故,且本人負有責任的。
(2)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所在工程項目發生過1起及以上一般及以上等級生產安全事故,且本人負有責任的。
7、事故報告時限:(民報官1小時,官報官2小時)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事故發生單位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電話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在1小時內向主管單位和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電話報告。
(2)水行政主管部門接到事故發生單位的事故信息報告后,應當逐級上報。每級上報的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越級上報。
(3)事故報告后出現新情況,或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道路交通、火災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人員傷亡情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在變化當日及時補報。
8、生產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4個等級。【2013案例】
9、文明工地實行屆期制,每兩年通報一次。
自愿申報。凡滿足文明工地標準且滿足下列申報條件的水利建設工地:①開展文明工地創建活動半年以上;②工程項目已完成的工程量,應達全部建筑安裝工程量的20%及以上,或在主體工程完工一年以內;③工程進度滿足總體進度計劃要求。(3個條件) 【2009】
10、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等級分為一、二、三級,評審滿分為100分。
(1)一級:評審得分90分以上(含),且各一級評審項目得分不低于應得分的70%。
(2)二級:評審得分80分以上(含),且各一級評審項目得分不低于應得分的70%。【2014】
(3)三級:評審得分70分以上(含),且各一級評審項目得分不低于應得分的60%。
(4)不達標:評審得分低于70分,或任何一項一級評審項目得分低于應得分的60%。
第六節 水力發電工程項目施工質量與安全管理
1、施工單位在近五年內工程發生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的,應視其整改情況決定取舍;在近一年內工程發生特大質量事故的,不得獨立中標承建大型水電站主體工程的施工任務。
2、施工單位進行分包時,必須經監理單位同意并審查分包施工單位保證工程質量的能力,出具書面意見報項目法人批準。分包部分不宜超過合同工作量的30%。分包施工單位不得再次進行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