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2000 施工許可法律制度【真題解析班課程免費看】
1.[2013年真題】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持建設項目的批準、核準、備案文件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建設項目所在城市、縣人民政府()領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A.土地主管部門
B.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C.城鄉規劃主管部門
D.授權的鎮人民政府
【解析】C。注意對比:施工許可證發證機關為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劃許可證發證機關為縣級以上規劃行政主管部門。
2.[2013年二級真題】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A.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B.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C.房屋銷售許可證
D.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答案】D。
3.【2011年真題】根據《建筑法》,領取施工許可證后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關于申請延期的說法,正確的是()。
A.延期每次不超過3個月
B.應當由施工企業提出申請
C.延期沒有次數限制
D.超過延期時限但在寬限期內的施工許可證仍有效
【答案】A。
4.[2017年二級真題】根據《建筑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關于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說法,正確的是()。
A.資質許可機關未在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資質證書決定的,視為不予延續
B.企業發生合并、分立、重組以及改制等事項,可以直接承繼原施工企業資質
C.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依法申請延續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撤回其資質證書
D.項目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施工企業擅自施工的,資質許可機關一年內不予批準資質升級申請和增項申請
【解析】D。選項A,資質許可機關未在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資質證書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選項B,企業發生合并、分立、重組、改制,需承繼原企業資質的,應當申請重新核定企業資質等級;選項C,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依法申請延續的,資質許可機關應當注銷其資質證書。
5.[2011年真題】資質許可機關的上級機關,根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職權,可以撤銷建筑業企業資質的情形是()。
A.企業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B.資質許可機關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的
C.企業將承包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D.企業發生過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
【解析】B。撤銷適用于非法取得證件的情形。因此選B。選項A、C、D屬于1年內不予批準資質升級和增項的情形。
6.[2013年二級真題】下列承攬工程的情形中,符合工程承包管理相關規定的是()。
A.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承攬工程
B.分公司使用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承攬工程
C.以聯營方式使用其他施工企業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承攬工程
D.子公司使用母公司的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承攬工程
【解析】B。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不是獨立法人,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以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承攬工程不構成掛靠,其行為后果由總公司承擔。而母公司和子公司是完全相互獨立的法人實體。因此,子公司必須以自己的名義承攬工程,其使用母公司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的行為應認定為掛靠。
7.[2015年二級真題】根據《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注冊建造師可擔任兩個項目的項目負責人的情形是()。
A.兩個項目的發包人是同一單位
B.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停工超過3個月
C.合同約定的工程驗收合格,正在辦理工程結算
D.建造師同時具有兩個專業的執業資格
【答案】C。
8.[2017年二級真題】關于注冊建造師執業的說法,正確的是()。
A.發包人與注冊建造師受聘企業已解除承包合同的,辦理書面交接手續后變更施工項目負責人
B.注冊建造師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項目均為小型工程施工項目的除外
C.注冊建造師擔任施工項目負責人期間,經受聘企業同意,可以變更注冊至另一企業
D.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日,注冊建造師可同時擔任另一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
【解析】A。選項D缺少條件“經建設單位同意”。
9.[2016年二級真題】建造師采用弄虛作假的手段取得《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證書》,一經發現,其將承擔的法律責任是()。
A.給予警告
B.取消繼續教育記錄
C.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D.撤銷注冊證書
【解析】B。對于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取得《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證書》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繼續教育記錄,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對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