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
一、建設工程招標
1.必須招標的項目
范圍+規模:兩條件同時具備才需要招標 | |
范圍 | 規模 |
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 全部或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 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 | 施工≥400萬 重要材料設備采購≥200萬 勘察、設計、監理≥100萬 |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包括: (1)使用預算資金2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且該資金占投資額10%以上的項目 (2)使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資金,并且該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 |
可以不招標的
可以不招標 | (1)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搶險救災或者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需要使用農民工等不適宜招標的; (2)需采用不可替代的專利或專有技術; (3)采購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者提供; (4)已通過招標方式選定的特許經營項目投資人依法能夠自行建設、生產或提供; (5)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工程、貨物或服務,否則將影響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承包商、供應商或者服務提供者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競爭等 |
2. 建設工程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 招標人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
邀請招標 | 招標人以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標。 (1)邀請招標必須向三個以上的潛在投標人發出邀請。 (2)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確定的國家重點項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地方重點項目不適宜公開招標的,經國務院發展計劃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進行邀請招標。 (3)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公開招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請招標: ①技術復雜、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環境限制,只有少量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 ②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項目合同金額的比例過大。 |
3.資格審查
資格預審 | 資格后審 | |
時間要求 | 開標前 | 開標后 |
審查人員 | 資格審查委員會 | 評標委員會 |
審查結果 | (1)不合格,不得參加投標 (2)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少于3個的,應當重新招標 | 不合格,按否決投標處理 |
4. 發布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書
(1)【人數要求】≥3人
(2)【發售日期】≥5日
(3)【發售文件(招標文件和資格預審文件)】不得以營利為目的,限于補償印刷、郵寄成本。
(4)資格預審結束后,招標人應當及時向資格預審申請人發出資格預審結果通知書
(5)【發出招標文件至提交投標文件】≥20日
(6)【投標保證金】≤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施工、貨物招標的投標保證金≤80萬,勘察、設計等服務招標的,投標保證金最高不得超過10萬
5. 兩階段招標
(1)適用范圍:技術復雜或無法精確擬定技術規格的項目。
(2)第一階段:投標人提交不帶報價的技術建議,招標人根據投標人提交的技術建議確定技術標準和要求,編制招標文件。
(3)第二階段:招標人向在第一階段提交技術建議的投標人提供招標文件,投標人提交包括最終技術方案和投標報價的投標文件。
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在第二階段提出。
6. 對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至少3日前
(2)招標文件:投標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
(3)形式:書面形式通知所有獲取資格預審文件或者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
(4)不足3日或15日:可順延
7. 招標人不得設定不合理條件
(1)就同一招標項目向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提供有差別的項目信息;
(2)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招標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
(3)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以特定行政區域或者特定行業的業績、獎項作為加分條件或者中標條件;
(4)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采取不同的資格審查或者評標標準;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專利、商標、品牌、原產地或者供應商;
(6)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非法限定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組織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不平等)
二、建設工程投標
1.對投標人要求
(1)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2)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否則相關投標無效
2.投標文件的提交、修改、撤回和撤銷
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可以補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標文件。
(簡記為:截止前是撤回;截止后是撤銷) 撤回:5日內退還保證金 ;撤銷:不退保證金
拒收(當場發現) | 否決投標(當場不能發現) | 要求澄清,說明,(細微偏差) |
逾期送達的 | 投標文件未經投標單位蓋章和單位負責人簽字; | 含義不明確的內容 |
未密封的 | 投標聯合體沒有提交共同投標協議 | 明顯的文字計算錯誤 |
未通過資格預審的 | 投標人不符合國家或者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 | ①大寫和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②總價與單價不一致,以單價為準,除非單價小數點有明顯錯誤; ③不同文字投標文件發生異議,以中文文本為準 |
同一投標人提交兩個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或者投標報價,但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備選投標的除外 | ||
投標報價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 | ||
投標文件沒有對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作出響應: | ||
投標人有串通投標、弄虛作假、行賄等違法行為 |
3. 聯合體投標
項目 | 內容 |
內涵 | 兩個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共同投標 |
適用范圍 | 大型或結構復雜的建設項目 |
資格要求 | 招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公告、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中載明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由同一專業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確定資質等級(就低原則) |
資格預審通過后 | 聯合體不得增減、更換成員;聯合體各方不能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 聯合體成員不能再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 |
法律責任 | 聯合體內部一通過共同投標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聯合體對外一聯合體各方就中標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
4.招投標中禁止的行為
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 (1)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2)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3)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 (4)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投標; (5)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
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 (1)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編制; (2)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3)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4)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5)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6)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或者個人的賬戶轉出。(來源、表現為一) |
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 | (1)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有關信息泄露給其他投標人; (2)招標人直接或者間接向投標人泄露標底、評標委員會成員等信息; (3)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壓低或者抬高投標報價; (4)招標人授意投標人撤換、修改投標文件; (5)招標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標人為特定投標人中標提供方便; (6)招標人與投標人為謀求特定投標人中標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為。 |
三、建設工程開標、評標和中標
1.開標
時間 |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開標、【注意】:開標日=投標文件截標日 |
地點 | 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
人數 | ≥3人 |
主持人 | 招標人 |
參加人 | 所以投標人+公證人員 |
開標程序 | 開標由招標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 由投標人或其推選的代表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也可由招標人委托公證機構檢查并公證: 工作人員當眾拆封,宣讀投標人名稱、報價等主要內容 開標過程應記錄,并存檔備查 |
2.評標
評標機構 | 評標委員會,是一個臨時工作機構 |
組建方 | 招標人 |
成員(兩類人) | (1)招標人的代表(2)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8年+高級) 專家庫抽取十利害關系人不行(近親屬+項目主管或監督部門十利益關系十行政或刑事處罰) |
人數 | 5人以上的單數,其中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2/3 |
保密 | 評標委員會成員的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 |
3.中標
確定中標候選人(1一3人) 評標報告(不簽字且不說理由視為同意) | 評標委員會 |
確定中標人的主體 | 招標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可授權評標委員會確定 |
注意:中標候選人是由評標委員會確定的,中標人是由經招標人授權的評標委員會確定的。
【中標規則】
一般中標規則:應確定排名第一的候選人為中標人
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
①放棄中標:②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③或者招標文件規定應當提交履約保證金而在規定的期限內未能提交的:④或者被查實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
可以按中標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也可以要求重新招標
【履約保證金】
(1)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保證金的,中標人應當提交:
(2)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合同價款總額的10%:
【簽訂合同】
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招標程序的時間要求匯總】
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 | 不得少于20日 |
招標人發售資格預審、招標文件 | 不得少于5日 |
招標人修改資格預審文件 | 提交資格預審文件截止時間3日前提出 |
投標人對資格預審文件提出異議 | 提交資格預審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提出 |
招標人澄清、修改招標文件 | 提交招標文件截止時間15日前提出 |
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提出異議 |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10日前提出 |
對評標結果有異議 | 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招標人收到異議3日內答復 |
退還保證金 | 收到撤回通知5日內:簽訂合同5日內 |
簽訂合同 | 發出中標通知書后30日內 |
【招標投標異議、投訴處理匯總】
對資格預審文件提出異議 | 資格預審文件截止時間2日前 | 招標人收到異議后3日內答復,答復前暫停招投標活動 | 招標人不答復,或投標人對招標人答復不服的,可以向招標辦投訴 | 最先收到投訴的行政監督部門負責處理,3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受理,投訴受理投訴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書面處理決定;需要檢驗、檢測、鑒定、專家評審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內 |
對招標文件提出異議 | 投標文件截止時間10日前 | |||
對開標提出異議 | 開標現場當場提出 | 招標人當場回復并書面記錄 | ||
對評標結果提出異議 | 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 | 招標人收到異議后3日內答復,答復前暫停招投標活動 | ||
其他違法事實 | 知道或應當知道起10日內 | 直接向招標辦投訴 |
【2025最新版】一建5年黃金真題庫·精準提分利器
刪除過期考點·只練必考題·通關快人一步!
【精準】2020-2024真題精選
依據2025年最新考綱剔除過期/低頻題,保留高頻核心考點題,省去無效刷題時間!
管理/法規/經濟+建筑/市政/機電/水利/公路/港口/礦業,薄弱點一鍵鎖定,針對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