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變更、可撤銷合同的概念
可變更、可撤銷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訂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條件時,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裁定,從而使合同的內容變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歸于消滅的合同。
[重點解析]
1.前面學習過的有效合同的四個條件有哪些?我們回憶一下:采集者退散
(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考試大-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
(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
2.當所簽訂的合同不完全符合這些條件的時候,就屬于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這樣的合同可能有三個結果:
(1)是被撤銷,合同的效力歸于消滅。www.Examda.CoM考試就到考試大
(2)是被變更,合同的內容趨于合理。
(3)是不變,也就是當事人不去申請變更或者撤銷,愿意按照原合同履行,則原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