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304014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關于法律責任的規定
(1)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頒發資質證書的;
2)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設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3)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4)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例題: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 )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A.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頒發資質證書
B.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設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
C.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
D.要求被審查、驗收的單位購買其指定的安全設備、器材或者其他產品
E.在對安全生產事項的審查、驗收中收取費用
答案:ABC。
(2)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未提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未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關資料報送有關部門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
例題: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未提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 )。
A.給予警告 B.責令限期改正 C.處以罰款 D.責令停止施工
答案:B。
例題: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未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關資料報送有關部門備案的,( )。
A.責令停止施 B.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 C.處以罰款 D.責令停業整頓
答案:B。
(3)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的;
2)要求施工單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的;
3)將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的。
例題: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的,責令限期改正,處以( )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A.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 B.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C.10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D.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答案:D。
(4)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未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的;
2)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未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的。
例題: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未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有( )。
A.給予警告 B.責令限期改正、處以罰款
C.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D.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BCDE。
(5)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
2)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的;
3)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
例題:工程監理單位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應當( )。
A.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B.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C.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D.沒收違法所得
E.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ABCE。
(6)注冊執業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停止執業3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例題: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注冊執業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 )內不予注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
A.2年 B.3年 C.5年 D.10年
答案:C。
(7)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合同價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例題: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合同價款( )倍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A.1~2 B.1~3 C.2-3 D.3-5
答案:B。
(8)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出租單位出租未經安全性能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例題: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出租單位出租未經安全性能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 )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A.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 B.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
C.10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 D.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答案:B。
(9)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未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2)未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的;
3)未出具自檢合格證明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
4)未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移交手續的。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有前款規定的第1)項、第3)項行為,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后,對事故隱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例題: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有下列行為( )之一的,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后,對事故隱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A.未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 B.未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C.未出具自檢合格證明 D.出具虛假證明
E.未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移交手續
答案:AB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