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和受理
1)當事人申請仲裁的條件
糾紛發生后,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 有仲裁協議;
● 有具體的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
● 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例題:建設工程糾紛發生后,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
A。有仲裁協議 B.有和解協議
C。有具體的仲裁請求、事實和理由 D.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E,得到法院的許可
答案:ACD。
2)仲裁委員會的受理
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例題: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 )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通知當事人。
A. 5日 B.10日 C.15日 D.30日
答案:A。
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后,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送達申請人,并將仲裁申請書副本和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仲裁委員會收
到答辯書后,應當在仲裁規則規定的期限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
(2)仲裁庭的組成
1)仲裁庭的組成形式
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由3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例題:仲裁庭的組成方式有( )。
A.一種 B.二種 C.三種 D.四種
答案:B。
2)仲裁員的產生
當事人約定由3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員是首席仲裁員。當事人約定由1名仲裁員成立仲裁庭的,應當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仲裁員。
例題: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時,其中( )是首席仲裁員。
A.當事人各自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的
B.當事人各自選定的仲裁員
C.當事人共同選定的仲裁員
D.仲裁委員會指定的仲裁員
答案:C。
當事人沒有在仲裁規則規定的限期內約定仲裁庭的組成的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的,由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3)開庭和裁決
1)開庭與否的決定
仲裁應當開庭進行,當事人協議不開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申請書、答辯書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決。仲裁不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議公開的,可以公開進行,但涉及國家秘密的除外。
例題:仲裁應當( )進行。
A.一律開庭
B. 一律不開庭
C.以開庭為原則,仲裁庭也可根據當事人的協議不開庭審理
D.以不開庭為原則,仲裁庭也可根據當事人的協議開庭審理
答案:C。
2)不到庭或者未經許可中途退庭的處理
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例題:下列情形中,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的是( )。
A.仲裁申請人經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B.被申請人與申請人達成調解協議
C.仲裁申請人未經仲裁庭許可中途退庭
D.被申請人與申請人自行和解
E.申請人無理取鬧,擾亂仲裁秩序的
答案: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