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換填地基法
換填地基材料:中粗砂、碎石或卵石、灰土、素土、石屑、礦渣等。
1.灰土地基
適用于加固深1~4m厚的軟弱土、濕陷性黃土、雜填土等,還可用作結構的輔助防滲層。
2.砂和砂石地基
適于處理3.0m以內的軟弱、透水性強的黏性土地基,包括淤泥、淤泥質土;不宜用于加固濕陷性黃土地基及滲透系數小的黏性土地基。
3.粉煤灰地基
用于作各種軟弱土層換填地基的處理,以及作大面積地坪的墊層等。
二、夯實地基
1.重錘夯實地基
適用于處理高于地下水位0.8m以上稍濕的粘性土、砂土、濕陷性黃土、雜填土和分層填土地基的加固處理。
加固深度1.2~2.0m。
2.強夯地基
適用于處理碎石土、砂土、低飽和度的粘性土、粉土、濕陷性黃土及填土地基等的深層加固。是最經濟的深層加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