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辦理流程:
(一)受理、初審:主體是區(縣)住建委。
初審材料:1.《一級建造師遺失補辦申請表》;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3.報紙遺失聲明原件及復印件。
初審標準:1.提交網上信息;2.復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3.復印件是否每一頁加蓋企業公章。
初審時限:5個工作日。
(二)復審:主體是市住房城鄉建設委行政綜合服務大廳人員資格窗口。
復審材料:1.《一級建造師遺失補辦申請表》;2.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復印件;3.刊登遺失聲明的報紙原件及復印件。
復審標準:1.查看復審材料是否齊全;2.查看申請材料需加蓋企業公章處是否加蓋齊全;3.查看區(縣)住建委數據是否提交;4.查看申請表區(縣)住建委簽字蓋章處是否簽字蓋章。
完成時限:5個工作日。
(三)制證制章復審合格后,申請材料移交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注冊中心匯總,并將遺失補辦合格人員名單轉交行政綜合服務大廳制證。若印章丟失則向印章公司傳送制章數據。
領取證書后關注什么?
注冊建造師實行注冊執業管理制度,注冊建造師分為一級注冊建造師和二級注冊建造師,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經過注冊方能以注冊建造師的名義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