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9)
背景材料:
某城市地鐵車站工程,采用明開法施工,基坑長度196m,寬度21.6m,基坑深度19.6m,支護結構為Ф800@1000鉆孔灌注樁加鋼支撐,車站有4個出入口和2個風道與之相連,風道出入口均采用暗挖法施工。在車站基坑東側與基坑平行有一條Ф600的鑄鐵供水管道,距基坑2.5m。
1、 工程降水施工任務分包給專業(yè)隊伍,項目經理部要求降水施單位將地下水位降至基坑底面以下0.5m處即可,別的方面基本不加干預。
2、 椐現(xiàn)行地鐵驗收規(guī)范,對基坑進行了變形監(jiān)測布點。由于供水管線在基坑外側,故基坑變形控制在預定的范圍內,供水管線基本上不會出現(xiàn)問題,因此施工單位就沒有對供水管線進行布點監(jiān)測。
3、 風道的開挖斷面較大,采用分部開挖法,由于穿越城市次干道,故采用長管棚的措施,管棚鋼管為Ф108㎜,長度3.5m,間距500㎜,外插角40°~50°。
4、 風道防水層施工時,初襯壁有漏水處,出水量呈線流。
5、 項目經理部采用GB/T19000標準進行施工管理,在混凝土裂縫的控制管理中,項目經理部從人、材料、機械等要素進行裂縫全面的質量控制。
問題:
1、 工程項目經理部對分包方的要求是否全面?若不全面指出不當之處。
2、 供水管道在基坑支護結構的保護范圍內,是否還應對其進行監(jiān)測?為什么?
3、 除了分部開挖法,新奧法的常用施工方法還有哪兩種?方案中的超前支護措施有何錯誤之處?
4、 防水層施工前,初襯漏水是否必須處理?如需處理有哪些方法?
5、 項目經理部的質量控制因素分折是否全面?如不全面,請補充所缺的因素。
答案:
1、 不全面。項目經理部應對分包方的進度、質量、安全、現(xiàn)場施工進行管理,不能一包了之。
2、 應對供水管線進行監(jiān)測。地鐵基坑一般屬于二級或一級基坑,必須對周圍建筑物和地下管線采取監(jiān)測措施。
3、 還有全斷面法、臺階法。有兩處錯誤:(1)長管棚長度應該是10m以上,(2)外插角太大。
4、 必須處理。主要有排和堵兩類方法。
5、 不全面。缺少方法、環(huán)境兩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