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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6.7 清單計價下的竣工結算與支付【2017精講班課程試聽>>】
竣工結算是指建設工程項目完工并經驗收合格后,對所完成的項目進行的全面工程結算。
一、竣工結算的程序
1.承包人遞交竣工結算書
承包人應在合同約定時間內編制完成竣工結算書,并在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的同時遞交給發包人。
2.發包人進行結算審核
3.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的支付
發包人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結算價款的:
1)承包人可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
2)如達成延期支付協議的,發包人應按同期銀行同類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
3)如未達成延期支付協議,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商將該工程折價,或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二、竣工結算的依據
(1)《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50500一2013;
(2)工程合同;
(3)發承包雙方實施過程中已確認的工程量及其結算的合同價款;
(4)發承包雙方實施過程中已確認調整后追加(減)的合同價款
(5)建設工程設計文件及相關資料;
(6)投標文件;
(7)其他依據。
三、竣工結算的編制
1.竣工結算的編制方法
2.竣工結算的編制內容
3.竣工結算的計算方法
四、竣工結算的審查
除非已有約定,竣工結算應采用全面審查的方法,嚴禁采用抽樣審查、重點審查、分析對比審查和經驗審查的方法,避免審查疏漏現象發生。
五、竣工結算款支付
1.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款支付申請
2.發包人簽發竣工結算支付證書
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結算款支付申請后7天內予以核實,向承包人簽發竣工結算支付證書。
3.支付竣工結算款
發包人簽發竣工結算支付證書后的14天內,按照竣工結算支付證書列明的金額向承包人支付結算款。
發包人未按規定支付竣工結算款的,承包人可催告發包人支付,并有權獲得延遲支付的利息。發包人在竣工結算支付證書簽發后或者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結算款支付申請7天后的56天內仍未支付的,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可與發包人協商將該工程折價,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例題:根據現行《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發包人未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時,承包人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向發包人催促按約定支付工程結算價款
B.將該工程留置不予交付使用
C.向發包人要求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
D.與發包人協商將該工程折價抵款
E.向人民法院申請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233網校答案:ACDE
六、質量保證金
(1)發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質量保證金比例從結算款中扣留質量保證金。
(2)工程缺陷屬于發包人原因造成的,由發包人承擔查驗和缺陷修復的費用。
(3)剩余質量保證金的返還,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質量保修責任和應履行的質量保修義務
七、最終結清
(1)缺陷責任期終止后,承包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向發包人提交最終結清支付申請。
(2)發包人應在收到最終結清支付申請后的14天內予以核實,向承包人簽發最終結清支付證書。
(3)發包人應在簽發最終結清支付證書后的14天內,按照最終結清支付證書列明的金額向承包人支付最終結清款。
(4)最終結清時,如果承包人被扣留的質量保證金不足以抵減發包人工程缺陷修復費用的,承包人應承擔不足部分的補償責任。
(5)承包人對發包人支付的最終結清款有異議的,按照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