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要素的組成
會計要素,是會計對象的主要組成部分,用以反映企業單位財務狀況和確定經營結果的因素。
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
靜態會計等式的應用
答:靜態會記等式是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財務狀況的會計等式,是由靜態會計要素(: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組合而成。
其公式為:資產=負債十所有者權益。
這一等式反映了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三個會計要素之間的關系,揭示了企業在某一特定時點的財務狀況,也稱為財務狀況等式。具體而言,它表明了企業在某一特定時點所擁有的各種資產以及債權人和投資者對企業資產要求權的基本狀況,表明企業所擁有的全部資產,都是由投資者和債權人提供的。
報考會計等式的應用
答:報考會計等式是反映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經營成果的會計等式,是由報考會計要素〈收入、費用和利潤)組合而成。
其公式為:收入-費用=利潤。
這一會計等式反映了收入、費用和利潤三個會計要素的關系,揭示了企業在某一特定期間的經營成果,也稱為財務成果等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