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生違紀違規行為及處理結果(公告)
湖北人事網(1月2日)特別提醒:
因無違紀違規考生的個人通信地址,我院無法準確寄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通知書》,出于保護考生個人隱私的考慮,按照相關規定,請以上考生自此處理結果公告起15個工作日內到湖北省人事考試院考評四處領取處理《通知書》或與我院電話聯系告知寄送的通信地址(聯系電話027-87325239)。本 人逾期不領取或不告知通信地址的,視為已經送達。
考生如對處理決定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行政復議法》等有關規定,自《通知書》送達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或上一級考試機構或考試主管部門提出復核申請或行政復議。 (詳見“湖北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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