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于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合格標準
二、 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各科目(類別)成績進行復核,并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核對相關數據,確認無誤后,按要求逐項填寫2012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見附件),于2013年1月15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科目名稱及專業類別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建設工程經濟 | 100 | 60 |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130分 | 均為78分 | |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 建筑工程 | 均為160分 | 均為96分 |
公路工程 | |||
鐵路工程 | |||
民航機場工程 | |||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水利水電工程 | |||
市政公用工程 | |||
通訊與廣電工程 | |||
礦業工程 | |||
機電工程 |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