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對本人主觀題考試成績有疑問要求復查卷面成績的,請在2013年2月5日前,由考生提交查卷申請表(點擊下載),以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各一份、準考證并交納快遞代辦費20元,可到相應的設區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成績復核手續。
二、受理主觀題科目考試成績核查申請的時限為2013年2月5日前,超過受理時限不予受理。
三、成績核查申請時間截止后,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匯總報國家有關部門進行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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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對本人主觀題考試成績有疑問要求復查卷面成績的,請在2013年2月5日前,由考生提交查卷申請表(點擊下載),以及身份證、準考證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可到各設區市人事考試中心辦理成績復核手續。
二、受理主觀題科目考試成績核查申請的時限為2013年2月5日前,超過受理時限不予受理。
三、成績核查申請時間截止后,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匯總報國家有關部門進行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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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對本人主觀題考試成績有疑問要求復查卷面成績的,請在合格標準公布后,由考生提交查卷申請表(點擊下載),以及身份證、準考證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一科辦理成績復查手續。
二、受理主觀題科目考試成績核查申請的時限為我省公布成績合格標準后的一個月內,超過受理時限不予受理。
三、成績核查申請時間截止后,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匯總報國家有關部門進行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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