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提高資格考試考務管理與服務水平,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人社部制定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其中第八章,便提到了一級建造師考試評卷和成績管理的相關規定,一起來看看吧~
第八章 評卷和成績管理
第三十四條 評卷工作由部考試中心統一協調。答卷掃描、卷面庫數據形成及客觀題評分工作,一般由省級人事考試機構承擔;主觀題評分工作由行業部門或人事考試機構按確定的分工組織實施。
第三十五條 評卷工作堅持安全、科學、高效的原則,按考務文件規定的時限完成。
(一)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障原始作答信息、卷面庫數據、成績數據等安全。
(二)制定標準答案(或評分標準)使用、評卷人員培訓、評分尺度控制和評分質量監測等工作規則,保障評卷結果科學。
(三)積極利用新設備、新技術、新方法,提高評卷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第三十六條 除在原始答卷卷面上直接評分的資格考試外,各級人事考試機構和其他負責評卷組織工作的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限內,按下列基本流程和要求生成并管理成績信息:
(一)答卷掃描。考試形式為紙筆考試的,應將考后答卷原樣掃描成圖像。客觀題答卷圖像由省級人事考試機構或其他負責評卷組織工作的單位保存、使用,并交部考試中心備存;主觀題答卷圖像由省級人事考試機構備存后,交由部考試中心或其他負責評卷組織工作的單位使用。
(二)卷面庫數據形成。省級人事考試機構負責評卷組織工作的,由省級人事考試機構按統一規則形成本地區卷面庫數據并報送部考試中心,由部考試中心匯總,形成全國卷面庫數據。其他單位負責評卷組織工作的,由其負責形成卷面庫數據,并交部考試中心備存全國卷面庫數據。
電子化考試作答信息由各考點備份后直接上傳至指定服務器,部考試中心、省級人事考試機構按管理權限分別從指定服務器下載全國或當地卷面庫數據。
(三)評分前準備。省級人事考試機構向部考試中心報送考場編排數據、違紀違規行為處理結果及其他涉及取消考試成績的相關數據;部考試中心下發考后規則模板,供省級人事考試機構使用。
(四)客觀題評分。部考試中心通過指定軟件系統自動處理全國客觀題卷面庫數據、標準答案、全國考場編排數據和違紀違規行為處理結果等,形成全國客觀題成績數據。省級人事考試機構利用考后規則模板和指定軟件系統,自動處理本地區客觀題卷面庫數據、標準答案、本地區考場編排數據和違紀違規行為處理結果等,形成本地區客觀題成績數據。
(五)主觀題評分。負責評卷組織工作的單位依據全國主觀題卷面庫數據和其他必要數據、材料,按要求實施評分工作,形成全國主觀題成績數據,報送部考試中心。由部考試中心統一下發各地區主觀題成績數據至省級人事考試機構。
(六)雷同答卷處理。評卷過程中確需組織雷同答卷甄別和處理的,由部考試中心、負責主觀題評卷工作的單位確定作答內容雷同的具體認定方法和標準,組織專家組確認雷同答卷;省級人事考試機構按規定程序和要求對雷同答卷作出處理。
(七)數據校驗。部考試中心、省級人事考試機構通過比對全國成績數據、各地區成績數據等方式,分別校驗成績數據,形成互相監督、糾錯機制。發現有不一致或存在疑問的,須逐項確認或糾正,保證全國和各地區成績數據準確、可靠,對應一致。校驗內容一般包括:評卷結果,異常成績或分布,缺考人員及相應標注,考試過程異常情況處理結果、違紀違規行為(含雷同答卷)處理結果及相應成績取消情況,成績數據流轉過程安全情況等。
(八)考試成績公布。由部考試中心以適當方式公布考試成績。公布信息主要包括考試名稱、應試人員姓名、科目、成績等。考試成績公布期間,應保護應試人員個人信息,防止不當擴散。
第三十七條 考試成績公布后,各級人事考試機構應當按下列流程和要求,受理應試人員成績復查申請。
(一)申請成績復查。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向省級人事考試機構提出成績復查申請。
(二)受理成績復查申請。省級人事考試機構應當自成績公布之日起40天內,匯總已受理的成績復查申請報送部考試中心。成績復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數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
(三)復核考試成績。部考試中心協調負責評卷組織工作的單位,對提出復查申請的考試成績進行復核,自收到復核結果15天內反饋至省級人事考試機構。
(四)答復成績復查結果。省級人事考試機構將考試成績復核結果答復成績復查申請人。復查后的成績為最終成績。
成績復查過程中,工作人員不得向應試人員或其委托人出示試卷、答卷、標準答案、視頻監控等相關材料,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 考試合格標準應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 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省級人事考試機構應當及時審核確認本地區考試合格人員數據,并在規定時間內報送部考試中心。部考試中心確認無誤后形成證書數據,并據此制作證書查詢驗證文件和電子證書,向印制單位提交紙質證書印制數據。
尚在進行報考資格核查的考試合格人員數據,暫不納入證書數據管理??荚嚦煽償祿⒑细袢藛T數據和證書數據應當長期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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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規程
內容來源:中國人事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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