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補考。一級建造師考試沒有補考一說,考試沒過只能下一年再繼續報考。不過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兩年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考生只要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通過所有科目,就可以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
一級建造師考試科目有《建筑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目,各科合格分數及標準為試卷滿分的60%。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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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根據一級建造師考全科、免兩科、增報專業不同情況對應的考試成績有效期也不同,具體看下表!
考試科目 | 成績有效期 | 舉例 |
考全科 (四科) | 必須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 比如:2021-2022 比如:2022-2023 以此類推。 |
免兩科 | 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 比如:2021,2022,2023 以此類推。 |
增報專業 | 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 比如:2021,2022,2023 以此類推。 |
注: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兩年滾動管理的意思是,今年通過的考試科目,可以保留到明年,比如總共四門科目,2022年通過兩門,那么這兩門2023年不用再考了,再考另外兩門就可以。
如果這兩門2023都通過了,那么就相當于四門全部通過,那么你就可以算通過考試了。
但是如果2023年那兩門沒全部通過,那2022年通過的這兩門就作廢了,到2024年,除了2023年通過的那一門科目是保留的,其他的都要重新考試,也就是說僅僅保留上一年通過的那門科目,其他都要重新考試。
如對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在成績公布后30日內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書面復查申請,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匯總后報人社部考試中心,人社部考試中心匯總后交有關部門進行成績復核,復核結果由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反饋考生。成績復查原則如下:
1、客觀題科目原則上不查分。(參加考試但成績為缺考的除外)
2、主觀題成績復查僅復核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它異常情況等,不對試卷進行重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