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2017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雷同答卷擬處理意見公告
滬人考〔2018〕4 號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1 號)相關條款規定,現將本市 2017 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閱卷過程中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應試人員擬處理意見公告如下。
如對擬作出的處理決定不服,可在收到《告知書》后 3 日內向我院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 逾期不作出陳述和申辯, 視為放棄該項權利。
聯系電話:021-61969099。
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
上海市城鄉建設和管理委員會行政服務中心
2018 年 1 月 23 日
雷同答卷應試人員擬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