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申請考試成績復查流程
1、客觀題科目原則上不查分。(參加考試但成績為缺考的除外)
2、主觀題成績復查僅復核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它異常情況等,不對試卷進行重評。
3、對勘察設計各專業和注冊建筑師有關科目采用答題卡作答后對合格人員進行復評的科目,只受理進入復評人員的復查申請。
4、復查程序。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在成績公布后30日內向遼寧省考試局提交書面復查申請,人事考試局匯總后報人社部考試中心,人社部考試中心匯總后交有關部門進行成績復核。
遼寧省人事考試局
成績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