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
相應專業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職改辦、省部屬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15〕30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為做好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考試定于9月20日下午2:00-6:00舉行,考試科目為《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該科目分10個專業,分別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報考人員可根據各自從事的工作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科目。
二、考生報考事項。考生于6月3日至17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27155)進行網上報名。
老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并打印“報名表”后,即可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時間截止至7月6日。
新考生和異地轉入我省的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并打印“報名表”后,還需另行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然后于6月16日至18日,攜帶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的報名表,以及網上交費通知單、相應的證件和復印件等,按屬地原則到各縣(市、區)人社部門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省部屬單位和市直(省部屬單位的區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報考人員到市人事考試辦公室大廳(金華市丹溪路1177號一樓人事考試服務大廳,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務必于6月27日至7月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交費。
考點設在金華。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于9月15日至19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在進行網上報名和交費時,報考方(包括考生和代報人員)應如實填報和上傳考生個人信息與照片、正確選擇考試級別與科目,并對應考生進行網上交費。如因報考方錯誤,影響報考、成績、制證、領證、證書注冊和使用的,責任由報考方負責。未按規定進行資格審查或網上交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有關“報考條件、獲得證書條件、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收費標準、報名程序及流程圖、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網上交費通知單、報考條件審查地址和聯系電話”等具體事項,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考試文件”欄目相關公示。
三、組織資格審查。報考資格審查人員在審查時,要認真核對考生報考級別是否為相應專業,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并蓋章,同時收下一級建造師或合格成績單、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的復印件各1份。另外在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將其退回給報考人員。
四、考試成績公布。考試成績經國家相關機構確認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五、有關規定要求。各縣(市、區)職改辦和建設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要加強對資格審查工作的管理,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認真審查報考人員遞交的報考材料,準確把握報考條件,防止違規和錯審現象發生。要加強與公安、無線電管理、學校等相關部門(單位)的協調溝通,采取切實措施,做好考風考紀和考試安全管理等工作。對弄虛作假和考試舞弊者,一經發現,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和我省對人事考試違紀違規信息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順利實施。
附件: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工作計劃
金華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2015年5月19日
附件
2015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工作計劃
時 間 |
工 作 安 排 |
5月19日 |
市印發考務工作的通知 |
6月3日至17日 |
網絡報名 |
6月16日至18日 |
各縣(市、區)及市直組織報考條件審查 |
6月23日前 |
各縣(市、區)將報名材料上報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6月27日至7月6日 |
通過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網上交費 |
9月15日至19日 |
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 |
9月20日下午 |
考試 |
經國家相關機構確認后 |
公布考試成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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