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轉發《2010年度國家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縣建設局、交通局、水務局、國土局、供電局、經貿局、廣播電視臺、電信局、移動公司:
現將金華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金市職改辦字[2010]30、31號《關于做好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做好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及時通知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
一、報考對象、報考條件、報名方式、現場確認、網上交費、收費標準等事項按照金市職改辦字[2010]30、31號執行。
二、網上報名填寫《報名表》時,“市地”欄應選擇“金華”或“磐安”,勿選“義烏”:“報考級別及專業”欄,不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選擇“考四科”,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方可選擇“考二科”。
三、現場確認地點為縣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職稱教育科。請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在5月11—13日提供規定的材料進行確認,逾期不候。現場確認聯系電話:84665855。
附件: 1、金市職改辦字[2010]30號
2、金市職改辦字[2010]31號
磐安縣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年四月九日
金市職改辦字[2010]30號
關于做好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職改辦,省部屬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10]1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為做好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定于9月11日至12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9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2:00—5: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月12日
上午: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2:00—6: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10個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各自從事的工作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科目。
二、報名條件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及專業工作年限計算。
(一)報考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符合《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 ,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專業工作年限計算。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2010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三、獲得資格證書的條件。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報考2個科目的人員,必須在當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四、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3個科目的試題題型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評卷,考生答題時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嚴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區域內作答,超出區域作答無效。主觀題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客觀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五、網絡報名、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及要求。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統一定于4月28日至5月12日,屆時,報考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上傳照片的要求為2008年以后拍攝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寬和高比例為1:1.4,照片文件大小應為10-20k之間,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電子照片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聯系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傳真)
今年首次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需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前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寫的信息是否準確,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則責任自負)和“網上交費通知單”(附件1)《報名表》上須粘貼與網上上傳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證件照1張,并在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5月11日至13日,按屬地原則到各縣(市、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人事)部門指定的報名審查點(聯系電話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市本級和省部屬單位(省部屬單位的區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報考人員到市人事考試中心一樓大廳,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今年仍報考相同級別和專業)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定的交費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證明(附件2),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相關的原始證件和復印件各1份。
各縣(市、區)在報考條件審查時,必須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證書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沒有蓋章的無效)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請各縣(市、區)務必于5月19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報考材料,用特快專遞寄送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5月28日至6月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
首次報考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9月8日至1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軍官證、護照、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六、考務工作計劃及要求。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點原則上設置在杭州。客觀題的評卷工作由省統一組織實施,主觀題的評卷工作由全國統一組織實施。請各縣(市、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人事)和建設部門要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3),認真做好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報名材料報送等各項工作。
七、收費標準。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7]1467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 [2004]253號文件規定,《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3個科目的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目40元(含上繳國家每人每科6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每人每科60元(含上繳國家每人每科25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八、成績公布。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成績在國家下達合格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規模大、專業門類多,相應考務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人事)和建設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維護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按原人事部第3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網上交費通知單
2.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證明
3.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金華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O一O年四月六日
附件1
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網上交費通知單
報名序號: (身份證號: ):
若您是首次報考,請您持本通知單及報名表等相關材料于5月11日至13日到當地報考條件審查點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經現場審查通過,本通知單已蓋章確認的,請務必于5月28日至6月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或報考條件審查未通過的,不能進行網上交費。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考人員,并已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的,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及蓋章確認,必須在上述規定的交費時間內直接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
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聯系電話:0571-88396764
監督電話:0571-88396651
傳 真:0571-88396652
××報考條件審查部門(蓋章有效)
二O一O年五月 日
溫馨提示:
1、首次報考人員在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本人簽字和單位初審蓋章的《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學歷(學位)證書及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職務聘任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
2、各市和省直報考條件審查點聯系電話及地址,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的“辦事指南”欄目;
3、網上交費需使用已開通網上銀行的本人或他人的工行、建行、農行、招商、廣發、光大或民生等銀行卡(銀聯),可共用一張銀行卡逐一代他人在網上交費;
4、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考試(9月11日)前3日內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請妥善保存好本通知單。
附件2:
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證明
我單位___同志,已累計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共___年。
起 止 年 月 | 從事何種專業工作 | 專業技術職務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
年 月-- 年 月 |
在我單位工作期間,該同志遵紀守法,無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時 間 | 工 作 安 排 |
4月6日 | 市印發考務工作的通知 |
4月28日至5月12日 | 網絡報名 |
5月11日至13日 | 各縣(市、區)及市直組織報考條件審查 |
5月19日前 | 各縣(市、區)寄送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材料 |
5月28日至6月6日 | 通過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和續考人員網上交費 |
9月8日至10日 | 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 |
9月11日至12日 | 考試 |
國家下達合格分數線后 | 公布考試成績 |
金市職改辦字[2010]31號
關于做好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職改辦,省部屬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
根據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10]14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為做好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定于9月12日下午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下午:2:00-6: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選一)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10個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各自從事的工作選擇其中一個專業科目。
二、報名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并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
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三、獲得相應專業成績合格證明的條件。參加考試人員必須在當年內通過考試,方可獲得相應專業成績合格證明。
四、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評卷,考生答題時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嚴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區域內作答,超出區域作答無效。主觀題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客觀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各專業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五、網絡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網上交費及要求。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名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資格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統一定于4月28日至5月12日,屆時,報考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上傳照片的要求為2008年以后拍攝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寬和高比例為1:1.4,照片文件大小應為10-20k之間,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電子照片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的“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聯系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傳真)
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后,需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前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寫的信息是否準確,尤其專業科目不要報錯,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則責任自負)和“網上交費通知單”(附件1)《報名表》上須粘貼與網上上傳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證件照1張,并在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5月11日至13 日,按屬地原則到各縣(市、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報名審查點進行現場報考審查。市本級和省部屬單位(省部屬單位的區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報考人員到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一樓大廳,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
各縣(市、區)在報考條件審查時,必須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身份證(軍官證)、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沒有蓋章的無效)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請各縣(市、區)務必于5月19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報考材料,用特快專遞寄送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請于5月28日至6月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
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9月9日至11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軍官證、護照、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六、考務工作計劃及要求。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考點原則上設置在杭州。評卷工作由全國統一組織實施。請各縣(市、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人事)和建設部門要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3),結合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認真做好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報名材料報送等各項工作。
七、收費標準。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07]1467號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浙價費 [2004]253號文件規定,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60元(含上繳國家每人25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八、成績公布。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在國家下達合格線后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查詢并下載考試成績。
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專業門類多,相應考務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人事)和建設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對報考條件審查工作的管理,嚴格掌握報考條件,維護資格考試的嚴肅性。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按原人事部第3號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試的有關規定處理,以確保考試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
1.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網上交費通知單
2.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工作計劃
金華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O一O年四月六日
附件1:
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網上交費通知單
報名序號: (身份證號: ):
請您持本通知單及報名表等相關材料于5月11日至13日到當地報考條件審查點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經現場審查通過,本通知單已蓋章確認的,請務必于5月28日至6月6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或報考條件審查未通過的,不能進行網上交費。
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聯系電話:0571-88396764
監督電話:0571-88396651
傳 真:0571-88396652
××報考條件審查部門(蓋章有效)
二O一O年五月 日
溫馨提示:
1、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本人簽字和單位初審蓋章的《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
2、各市和省直報考條件審查點聯系電話及地址,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
3、網上交費需使用已開通網上銀行的本人或他人的工行、建行、農行、招商、廣發、光大或民生等銀行卡(銀聯),可共用一張銀行卡逐一代他人在網上交費;
4、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考試(9月12日)前3日內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請妥善保存好本通知單。
附件2:
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工作計劃
時 間 | 工 作 安 排 |
4月6日 | 市印發考務工作的通知 |
4月28日至5月12日 | 網上報名 |
5月11日至13日 | 各縣(市、區)及市直組織報考條件審查 |
5月19日前 | 各縣(市、區)寄送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材料 |
5月28日至6月6日 | 通過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網上交費 |
9月9日至11日 | 考生從網上下載“準考證” |
9月12日下午 | 考試 |
國家下達合格分數線后 | 公布考試成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