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安排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陜人考發[2010]23號
各市、楊凌示范區人事考試中心(考試機構)、建設局(規劃局、建委),省級有關部門、中央駐陜有關單位人事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10號)要求,現就我省實施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9月11日 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 2:00-5: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月12日 上午 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 2:00-6: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10個專業)
全省考試地點統一設在西安。
二、報名條件
報名條件按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和《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6號)的規定執行(附件一)
根據原人事部有關規定,現役軍人及香港、澳門居民可以參加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其報名應符合報名條件,并提交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資格考試考生報名信息必須通過網絡進行傳遞。考生可于7月2日至7月22日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link.233.com/18835),在網上填寫并下載打印報考相應級別專業科目表格,經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資格審查后,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具體報名時間劃分:西安、咸陽、楊凌的考生7月5-9日;延安、榆林、渭南、銅川的考生7月12-16日;寶雞、漢中、商洛、安康的考生7月19-23日(假日除外)請考生按規定的時間辦理報名手續,過期不予受理。
組織報名時,要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注意區分新老考生,認真核對老考生的檔案號,以確保考生檔案號的唯一性。檔案號是滾動管理的依據,應提醒考生妥善保管,以備下年度報考時使用。為杜絕考生報名出現一人多個檔案號的現象,防止給考生成績延續滾動管理帶來混亂,報名手續按新老考生分別辦理:
1、新老考生及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按《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附件二),在網上填寫并下載打印《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表》。新考生須攜帶《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本人身份、學歷學位及職稱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證明,經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資格審查蓋章后,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老考生可攜帶《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表》(須正確填寫檔案號)一份,直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報名確認。
2、“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資格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按非滾動形式進行管理,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方能報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考生報名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按《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附件三),在網上填寫并下載打印《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報考人員須攜帶《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資料,經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資格審查蓋章后,到省人事考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
3、考生報名時均須提交三張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省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地點:西安市南新街28號德鄰酒店311房間;聯系電話:87274344。
5、省人事考試中心地點:西安市西五路83號;聯系電話:87457210、87440575、87440577、87440578、87447652。
四、收費標準
一級建造師考試收費,按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陜價行發[2007]146號批準的《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每人每科80元、其余3科每人每科41元標準,由省人事考試中心收取。
五、有關事項說明
1、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人員必須一次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
2、按照《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經原人事部、建設部批準,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1個科目的考試,報名時須持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3、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213號)“自2008年度起,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均應按照調整后《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專業類別進行”的規定,2010年度的考試報名為10個專業類別。
4、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和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仍采用《人事考試信息系統》管理,專業名稱及代碼和科目名稱及代碼不變。
5、《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共包括10個專業,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網絡評卷,考生答題時要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嚴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區域內作答,超出區域作答無效。主觀題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客觀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
6、考生應考時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7、考生于考前10日內登陸陜西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規模大、專業門類雜、報考人數多,各有關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從大局出發,認真做好報名工作,以維護人事考試的嚴肅性。
附件一: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附件二: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附件三: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陜西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O一O年六月二日
附件一: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摘自《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
(人發[2002]111號)
第十條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二)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三)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四)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五)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摘自《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
(國人部發[2004]16號)
第七條 符合《暫行規定》有關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一) 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 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第八條 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附件二: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瑪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34. 一 級 建 造 師 |
4. 考 四 科 |
02一級建造師 (公路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一級建造師 (鐵路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一級建造師 (民航機場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一級建造師 (港口與航道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一級建造師 (水利水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一級建造師 (市政公用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一級建造師 (通訊與廣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訊與廣電工程) | |||
15一級建造師 (建筑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一級建造師 (礦業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一級建造師 (機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瑪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34. 一 級 建 造 師 |
2. 考 二 科 |
02一級建造師 (公路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一級建造師 (鐵路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一級建造師 (民航機場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一級建造師 (港口與航道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一級建造師 (水利水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一級建造師 (市政公用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一級建造師 (通訊與廣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訊與廣電工程) | |||
15一級建造師 (建筑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一級建造師 (礦業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一級建造師 (機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附件三: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名稱 及代碼 |
級別名稱 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79. 一 級 建 造 師 相 應 專 業 |
1. 增 報 專 業 |
02公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公路工程) |
03鐵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鐵路工程) | ||
04民航機場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與廣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建筑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建筑工程) | ||
16礦業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礦業工程) | ||
17機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機電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