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號)精神,現將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定于9月14、15日舉行,設《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9月14日
上午 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 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月15日
上午 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二、考試成績管理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應試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和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6號)有關規定執行。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二)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三)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四)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五)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凡符合上述報考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一)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二)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也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
四、報名工作安排
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013年6月25日9∶00至7月15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網上繳費時間定于2013年6月27日9∶00至7月17日16∶0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報名信息通過網上提交,請應試人員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考信息并上傳照片。報名時,應試人員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居住(或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各市可根據情況自行確定資格審查開始時間(不得早于2013年6月26日9∶00),截止時間統一定于2013年7月16日16∶00。各市應于2013年6月8日前將審核點信息匯總表(見附件)加蓋公章報省人事考試中心,同時上傳電子版。應試人員可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后,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辦理審核、確認手續。應試人員資格審查通過后,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各市要嚴格報名審核工作,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應試人員應提供的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單位審核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相關工作年限證明;申請免試部分科目的應試人員還須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任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還須提供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各市務必嚴格加強對報考“相應專業”人員的審核,以免報考全科人員錯報成“相應專業”。
報名成功的應試人員應于2013年9月9日至15日登錄山東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準考證。
各市務必將審核的方式、時間、地點和打印準考證的網址、時間及方式通知到每一位應試人員,確保應試人員順利報名和參加考試。
根據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有關規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領取的居民身份證(即一代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應試人員須持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及參加考試。未辦理二代居民身份證的應試人員應盡快辦理,以免影響報名和正常參加考試。
五、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新版PTMIS系統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為:
(一)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 目
|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4.
考
全
科
|
02.
公路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公路工程) | |||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4.
考
全
科
|
03.
鐵路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鐵路工程) | |||
04.
民航機場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民航機場工程) | |||
05.
港口與航道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
水利水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水利水電工程) | |||
11.
市政公用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市政公用工程) | |||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4.
考
全
科
|
12.
通信與廣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
建筑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建筑工程) | |||
16.
礦業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礦業工程) | |||
17.
機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機電工程) | |||
02.
免
二
科
|
02.
公路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公路工程) | |||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2.
免
二
科
|
03.
鐵路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鐵路工程) | |||
04.
民航機場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民航機場工程) | |||
05.
港口與航道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
水利水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水利水電工程) | |||
11.
市政公用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市政公用工程) | |||
12.
通信與廣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
建筑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建筑工程) | |||
16.
礦業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礦業工程) | |||
17.
機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機電工程) |
(二)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 目
|
079.
一
級
建
造
師
相
應
專
業
|
01.
增
報
專
業
|
02.
公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公路工程) |
03.
鐵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鐵路工程) | ||
04.
民航機場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民航機場工程) | ||
05.
港口與航道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
水利水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水利水電工程) | ||
11.
市政公用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市政公用工程) | ||
12.
通信與廣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
建筑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建筑工程) | ||
16.
礦業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礦業工程) | ||
17.
機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機電工程) |
六、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時,應試人員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二)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三)考試收費標準按魯價費發〔2007〕256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執行,即:客觀題每人每科56元,主觀題每人每科75元。
(四)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場設置在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煙臺市、泰安市、臨沂市、濱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