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央在長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25號)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實行考后資格審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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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專題 【 網友交流 】
一、報名條件
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報名條件及免試部分科目條件按原湖南省人事廳、原湖南省建設廳《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湘人發〔2003〕52號)和《轉發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湘人發〔2004〕3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報名方法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方式進行。具體步驟如下: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3年7月15日9:00—7月24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報名時間段內,自行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22260),點擊網站首頁的“網上報名”,選擇“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入口”,進入我省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報名前須仔細閱讀報考條件,按有關要求在網上填寫本人真實的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數碼電子證件照。
特別提示:
1、網上報名階段,不采集報考人員聯系電話。
2、報考人員上傳的照片將直接制作在《資格考試登記表》、考場座次表、準考證和合格證書上,請務必上傳與本人相貌一致的清晰正面免冠證件照片,禁止使用生活照或風景照截圖,照片格式必須是采用。JPG格式,大小必須為10-20KB,高寬為170*130像素。上傳照片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將無法在《資格考試登記表》、考場座次表、準考證和合格證書上正常顯示,由此帶來不能參加考試、無法制作合格證書等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3、報考人員對提交的個人信息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信息,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和上傳照片完成之后,請及時查看所填信息和照片是否準確,如有不準確之處可自行維護修改。確認信息準確無誤之后,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
特別提示:
1、《資格考試登記表》一經打印不允許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
2、報考人員務必在報名時間段內及時打印《資格考試登記表》,過期報名系統不再提供打印。未按時打印表格,影響資格審查和發證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后果。
(三)網上繳費
報考人員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卡進行網上繳費,繳費完成之后請及時查看本人的繳費狀態,確認已經繳費成功。網上繳費完成之后,報考人員即完成所有報名手續,考前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特別提示:
1、網上繳費之后不允許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
2、網上繳費之后務必及時查看本人的繳費狀態,確認已經繳費成功,未及時查詢繳費狀態,致使報名未完成,影響考試,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后果。報名咨詢電話0731-84688383,85063789.
三、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9月14日 | 9:00-11:00 | 建設工程經濟 |
14:00-17:00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9月15日 | 9:00-12:00 |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14:00-18:00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
四、考試方式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客觀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客觀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客觀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主、客觀題混合)4個科目, 具體科目及代碼對應表見附件1.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注意如下事項: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二)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成績當年有效,報考人員須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具體科目及代碼對應表見附件2.
(四)報考人員應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方可進入考場,并在監考老師處的《考場座次表》上簽名和填寫本人聯系電話。
(五)報考人員應試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2B鉛筆(填涂卡用)、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入場,攜帶者必須關機,放在考場指定位置。考試期間如發現使用通訊工具或未關機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六)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回收。
五、資格審查
從2013年開始,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考后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合格后,按照屬地原則進行資格審查。 “省直屬單位”報考人員按“湖南人事考試網”公布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各市州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詳見各市州公告。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要求見附件3.
各市州資格審查部門收到合格人員名單后,須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審查工作,并將審查通過人員的報名資料報送省職改辦。省職改辦將對全省報考人員報考資格審查工作進行督查,對把關不嚴、不按規定進行資格審查的單位和人員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其他
(一)考場設置
2013年度我省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在長沙、株洲、湘潭、衡陽、邵陽、岳陽、常德、張家界、婁底、郴州、永州、懷化、湘西自治州等13個市州及省直考區設置考點,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益陽市參考人員在省直考區參加考試。
(二)準考證打印
打印準考證時間:2013年9月9日9:00—9月13日17:00.
報考人員須在上述時間段內,登錄“湖南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收費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1467號)和《湖南省物價局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人事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湘價費〔2012〕101號)規定,我省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費的標準為:客觀題為每人每科56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6元);主客觀混合題每人每科75元(含上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5元)。
(四)跨省轉考
跨省轉考的報考人員,必須攜帶當地考試管理機構的異地轉考手續及成績證明在考試報名規定的時間內到湖南省人事考試院考務三部(聯系電話:0731-82216500)辦理轉考手續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否則,視同自動放棄以往年度考試成績,需按新報考人員重新報名。轉出報考人員請到該部門辦理有關轉考手續。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3年5月30日
附件1
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科目及代碼對應表
考試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 目 |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4. 考 全 科 |
02.公路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鐵路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民航機場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與廣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034. 一 級 建 造 師 |
04. 考 全 科 |
15.建筑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礦業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機電工程 |
1.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
02.
免
二
科 |
02.公路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鐵路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民航機場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與廣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建筑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礦業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機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附件3
2013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
科目及代碼對應表
考試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 目 |
079. 一 級 建 造 師 相 應 專 業 |
01.
增
報
專
業
|
02.公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03.鐵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民航機場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與廣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建筑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礦業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機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附件3
資格審查提交材料要求
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考后資格審查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一、《資格考試登記表》(報考人員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查蓋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和資格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三、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的考生須提交相應證書、聘書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四、報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須提交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五、外省市轉入考生需提交轉考證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使用A4紙并加蓋單位公章,由驗證人簽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的,當次全部科目成績無效。情節嚴重者,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參加該項資格考試。同時,考生的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公民個人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