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大(www.examda.com)訊:
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
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5月15日9:00—5月25日16:00.
省直繳費確認時間為2009年5月15日9:00—5月27日16:00.
省直單位資格審查時間為2009年5月15日9:00—5月26日16:00.
VIP班:同科目精講班+沖刺班+習題班+內部課件(現場版)+教材(或教輔)+在線模考(在習題班上線前三天時間內,優先提供3套全真模擬試題測試)=600元/科(注:三門公共課及建筑工程、機電工程有現場版內部課件!)點擊這里查看詳細情形>>
鄂人職管[2009]14號
關于2009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事局、建委(建設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人發[2002]111號)、《關于印發〈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6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09年度全國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09]138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9]27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0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專業設置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4個科目。 根據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213號)“自2008年度起,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均應按照調整后《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專業類別進行”的規定,2009年度的考試報名為10個專業類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
二、報考條件
(一)關于全科報考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 6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4 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 4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3 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 3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 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 2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
(二)關于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且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三)關于相應專業報考條件:
1、已通過考試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2、按照《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經人事部、建設部批準,通過考核認定取得了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以上兩類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作為首次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根據人辦發[2000]100號文件精神,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
三、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全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信息,上傳1寸近期正面免冠電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間,五官輪廓清晰,占滿圖片框)
(一)首次報考人員,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后,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辦理資格審查手續。
省直單位報考全科和相應專業人員,由湖北省建設廳人教處(到省人事考試院一樓大廳)進行資格審查,由省建設廳人教處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記后,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
市州以下報考全科和相應專業人員,經市、州、直管市、林區建設主管部門和政府人事職改辦進行資格審查后,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院)現場繳費。
(二)續報考生
已參加過全科考試的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中,點擊老生報考圖標,憑檔案號通過網上提交報考信息,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在網上做信息審核確認標記,在湖北人事考試網上繳費;市州以下考生,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院)現場繳費。
(三)免試科目人員
符合免試科目的新老報考人員,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后,下載打印資格考試報名表,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人事檔案代理機構)審核同意(蓋章)后,持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職稱證、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等原件辦理資格審查手續。省直考生,經省建設廳和省職改辦審查(蓋章),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在網上做信息審核確認標記后,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市州以下考生,由市、州、直管市、林區建設主管部門和政府人事職改辦審查(蓋章)后,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院)現場確認和繳費。
具體網上報名、繳費、準考證下載辦法請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查詢。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報名。
四、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09年5月15日9:00—5月25日16:00.
(二)資格審查時間
省直單位資格審查時間為2009年5月15日9:00—5月26日16:00.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資格審查時間,并予以公布。
(三)繳費確認時間
省直繳費確認時間為2009年5月15日9:00—5月27日16:00.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繳費確認時間,并予以公布。
(四)準考證下載時間
2009年9月1日—9月4日。
(五)考試時間 2009年9月5日: 上午 09:00~11:00 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 14:00~17:00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2009年9月6日: 上午 09:00~12:00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請各地務必于2009年6月15日前將報名信息數據庫及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
五、考試成績及信息管理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個考試年度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2009年度與2007年度為兩個連續考試年度。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按非滾動形式進行管理,報考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方能報考,各地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條件。試卷預訂單亦單獨上報(見附件4)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和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仍采用《人事考試信息系統》管理,其中建筑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和科目名稱及代碼不變,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延用原公路、鐵路、民航機場、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市政公用、通信與廣電的專業代碼和科目代碼。取消原房屋建筑、電力、礦山、冶煉、機電安裝和裝飾裝修的專業代碼。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亦采用此規則(見附件1、附件2)
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統計、分析及辦證,報名時必須采集報考人員的學歷、所學專業、性別、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規則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錄設置。
六、考試題型及作答方式
《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共包括10個專業,試卷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用2B鉛筆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作答,該科目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使用專用答題卡。監考人員應提醒考生注意:1、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主、客觀題用筆不同,防止用錯;3、在答題卡指定題號和指定區域內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用于主觀題作答),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七、考試報名費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文件規定,《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3個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按每人每科110元收取。
八、考點設置
2009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的考點設置,由省人事考試院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統一安排。
各地人事、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安排好資格審查和網上報名工作,考區要加強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按要求培訓監考人員,確保考試安全實施。
附件1: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附件2: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湖 北 省 人 事 廳
湖 北 省 建 設 廳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附 件1: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34. 一 級 建 造 師 |
4. 考 4 科 |
02一級建造師 (公路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公路工程) | |||
03一級建造師 (鐵路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鐵路工程) | |||
04一級建造師 (民航機場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民航機場工程) | |||
05一級建造師 (港口與航道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一級建造師 (水利水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水利水電工程) | |||
11一級建造師 (市政公用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市政公用工程) | |||
12一級建造師 (通訊與廣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通訊與廣電工程) | |||
15一級建造師 (建筑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建筑工程) | |||
16一級建造師 (礦業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礦業工程) | |||
17一級建造師 (機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機電工程) |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34. 一 級 建 造 師 |
2. 考 二 科 |
02一級建造師 (公路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公路工程) | |||
03一級建造師 (鐵路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鐵路工程) | |||
04一級建造師 (民航機場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民航機場工程) | |||
05一級建造師 (港口與航道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一級建造師 (水利水電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水利水電工程) | |||
11一級建造師 (市政公用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市政公用工程) | |||
12一級建造師 (通訊與廣電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通訊與廣電工程) | |||
15一級建造師 (建筑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建筑工程) | |||
16一級建造師 (礦業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礦業工程) | |||
17一級建造師 (機電工程) |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機電工程) |
附件2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 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79. 一級 建造師 相應 專業 |
1. 增報 專業 |
02公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公路工程) |
03鐵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鐵路工程) | ||
04民航機場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與廣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建筑工程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建筑工程工程) | ||
16礦業工程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礦業工程工程) | ||
17機電工程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機電工程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