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1年度鄭州市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試〔2011〕1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我市報名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1年6月1日9:00至6月20日17:00.
(二)現場資格審查時間
2011年6月20日至6月24日(上午:8點30分至11點30分,下午:14點30分至18點),逾期不再辦理。
二、現場資格審查地點
鄭州市財經技師學院(地點:中原中路128號。中原路與西三環交叉口向東200米路北)。乘車路線:從火車站乘44路、210路,鄭汴路乘60路,汽車南站乘321路到財經學校站或中原路西環路站,環線乘215路,市內乘30路、916路、112路、12路到中原路西環路站下車即到。
三、注意事項
(一)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涉及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各有關單位應盡快通知相關人員,審查工作中應精心組織,嚴格把關,密切配合,各負其責,認真做好報名工作。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執行省有關規定三年內不得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
(二)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沒有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代理報名、培訓及考試事宜。請報名單位和個人直接到指定地點資格審查處進行資格審查,中途不要接受任何機構和人員的所謂咨詢和指導,有疑問請向資格審查現場的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處或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工作人員咨詢。
(三)新考生和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在審查材料時請提前準備好《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2份),《匯總表》(一式3份),學歷(學位)原件(后學歷和成人教育學歷需提供學歷認證證明或電子備案表或學籍表)、身份證原件(身份證遺失的需提供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帶本人彩照的戶籍證明),工作年限證明;其中申請免試部分科目考試者,還要提供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或2003年12月31日前原建設部頒發的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考相應專業考試時應提交《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2份),《相應專業匯總審批表》(一式3份)和資格證書,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未辦證人員,需到河南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成績單并到市人事考試中心加蓋公章。老考生不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增項的考生除外),報名表自己保存,按省中心規定到規定的時間內網上繳費即可。
(四)各單位在現場資格審查后,攜帶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的《資格考試報名表》、《匯總審批表》、《相應專業匯總審批表》以及電子信息到市人事考試中心所設收表、拷貝信息處(設在在鄭州市財經技師學院)辦理報名手續。
(五)請各單位或考生不要自制表格,務必從附件中下載打印資格審查匯總表,認真、完全地填寫各項內容,并附電子盤(EXCEL格式)。
(六)考生應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并對所提供證件的真實性負責。所在單位應對申請人提供的材料審核查實,出具申請人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年限證明。根據相關規定,考生不得以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建筑分公司報名參加考試。
(七)各位考生的準考證在考試通過后辦理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時仍需提供,請務必妥善保管。
(八)嚴格貫徹按屬地報名的原則,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單位報名考試。
(九)聯系方式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處 67185415
鄭州市建筑企業管理辦公室 67188896
鄭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67188348
附件:《關于做好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試〔2011〕15號)
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