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人考〔2011〕28號
關于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省直及中央駐粵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18號),現將我省考務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一)特別提示
考生報名時將分兩條不同通道報名:
1.報考“一級建造師”(即未獲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者)通道;
2.報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即已獲得某一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基礎上,需要增獲一個專業類別一級建造師資格的考試合格證明書者)通道。
考生登陸我局網站報名時,務必分清選項,謹慎操作。
(二)網上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1年5月23日9:00-6月17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link.233.com/25334)進入我省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選擇合適報名通道后按程序進行報名(深圳市屬單位考生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進行報名)。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見附件1.
(三)交費確認
交費確認按照屬地原則進行。各地市考生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交費確認,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考生到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交費確認。
各市交費及報名確認的辦法、時間、地點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決定后公布,各市的考生請查詢所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考試機構網站通知。
省直報名點定于2011年6月13日至6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為受理考生報名確認時間。省直及中央駐穗單位的考生由單位統一備齊附件1要求的報考材料到省直報名點進行報名確認,完成報名手續。地點:廣州市廣園中路景泰直街6號建設大廈,電話:020-86585561;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考務咨詢電話:020-83754261.
各市務必于6月28日前將報名人數匯總表和考生報考材料報送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以免影響我省試卷的預訂工作。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 試 時 間科 目
9月24日上午 9:00 — 11:00建設工程經濟
下午 2:00 — 5:00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9月25日上午 9:00 — 12:00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下午 2:00 — 6:00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10個專業)
三、考試方式及專業設置
(一)考試方式
1.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的全部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客觀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監考人員應提醒考生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注意主、客觀題用筆不同,防止用錯;(3)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超出區域作答無效。
2.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
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見附件5),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按非滾動形式進行管理,報考人員須提供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各地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條件。
3.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方式與第1點“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相同。
4.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5.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二)專業設置
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文件《關于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213號)規定,自2008年度起,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均應按照調整后《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專業類別進行。
2011年度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10個專業類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四、其他
(一)考場設置
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場,主要負責深圳考區的考生。考場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link.233.com/25334)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
(三)證書發放方式
各市考生證書由所在市考試機構負責發放。省直報名點報考的考生,可在報名填表時選擇“證書速遞”服務(由快遞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遞費用)由考生本人簽收;也可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省人事考試局領取。
(四)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財政廳粵價〔2004〕307號規定,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每科130元,其它每科60元。
考務費分成和收繳請各市按省財政廳、省住建廳《關于明確建設執業資格考試費分成和收繳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財綜〔2011〕5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考試用書及考試大綱
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link.233.com/12791)查詢考試用書及考試大綱的有關信息。
附件:1.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3.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
4.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表
5.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表
6.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
7.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
8.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試卷預訂單(略)
9. 2011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試卷預訂單(略)
10.工程類及工程經濟類專業對照表
11.關于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