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關于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0]26號)要求,為做好我市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1、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考級別為“考四科”)(以下報名條件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10年9月10日):
學歷或學位 | 從事工作的最低年限 | 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的最低年限 |
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 | 6年 | 4年 |
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 | 4年 | 3年 |
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3年 | 2年 |
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 | 2年 | 1年 |
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 | 1年 |
2、符合上述1的報考條件,于2003 年12 月31 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個科目的考試(報考級別為“考二科”):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0 年。
(二)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
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專業類別的依據(報考級別為“增報專業”)。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的外籍人士和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本條件要求的,可報名參加建造師資格考試。
二、考試時間 、方式及考場設置
(一)考試時間
考 試 時 間 | 科 目 | |
9月11日 | 上午 9:00 — 11:00 | 建設工程經濟 |
下午 2:00 — 5:00 |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9月12日 | 上午 9:00 — 12:00 |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下午 2:00 — 6:00 |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10個專業) |
(二)考試方式
1、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滾動周期為2年),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的全部科目;符合免試條件的人員必須一次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三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試題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客觀題部分必須使用2B鉛筆填涂。監考人員應提醒考生注意:①認真閱讀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②主、客觀題用筆不同,防止用錯;③在答題卡指定題號和指定區域內作答,超出區域作答無效。
2、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
已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見附件6),報名參加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為單獨列項考試,按非滾動形式進行管理,報考人員須提供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方能報考,各地在組織報名時要嚴格審查報考條件。
3、《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方式與第1點“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相同。
4、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三)專業設置
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文件《關于建造師資格考試相關科目專業類別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6〕213號)規定,自2008年度起,一級建造師考試報名均應按照調整后《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專業類別進行。
2010年度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設置10個專業類別: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四)考場設置
全省主考場設在廣州;深圳設分考場,主要負責深圳考區的考生。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三、報名
(一)特別提示
考生報名時將分二條不同通道報名:
1、報考“一級建造師”(即未獲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者)通道;
2、 報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即已獲得某一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基礎上,需要增獲一個專業類別一級建造師資格的考試合格證明書者)通道。
考生登陸我市網站報名時,務必分清選項,謹慎操作。
(二)網上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5月6日9:00-6月4日17:00.全市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韶關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sg.gdkszx.com.cn) 點擊進入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選擇合適報名通道后按程序進行報名,經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近期彩色大一寸證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傳照片須與“報名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驟完成網上報名。
(三)報名確認時間
2010年5月17日至6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為受理考生的“報名確認”時間。地點:韶關市武江區沙洲一路2號人力資源市場辦公樓一樓。咨詢電話:8526601、8526609.
(四)報名確認時必須提交的材料
1、《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或《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考生從網上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4、所在單位已加蓋單位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的在廣東省內注冊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一份。
5、符合報考條件(一)第2款的考生還須提交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和聘書、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考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的考生,還須提交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復印件均須用A4紙復印。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四、其他
(一)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必須在考試前7-20天內自行登錄本網站用A4紙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收費
根據粵價〔2004〕307號文規定,《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每科130元,其它每科60元。
(三)考試用書、考試大綱
考生可在“廣東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網站(www.gdzczx.com)查詢考試用書及考試大綱的有關事項。
附件1: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科目代碼及名稱表
附件2: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 科目代碼及名稱表
韶關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1
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 科目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34. 一 級 建 造 師 |
4. 考 四 科 |
02 一級建造師 (公路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 一級建造師 (鐵路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 一級建造師 (民航機場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 一級建造師 (港口與航道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一級建造師 (水利水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一級建造師 (市政公用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一級建造師 (通信與廣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一級建造師 (建筑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一級建造師 (礦業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一級建造師 (機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34. 一 級 建 造 師 |
2. 考 二 科 |
02一級建造師 (公路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一級建造師 (鐵路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一級建造師 (民航機場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一級建造師 (港口與航道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一級建造師 (水利水電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一級建造師 (市政公用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一級建造師 (通信與廣電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一級建造師 (建筑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一級建造師 (礦業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一級建造師 (機電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附件2
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 科目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79. 一 級 建 造 師 相 應 專 業 |
1. 增 報 專 業 |
02公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03鐵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民航機場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與廣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建筑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礦業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機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