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人社秘[2010]163號
關于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17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我市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辦法
2010年度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定于2010年9月11日至12日舉行。考生須于2010年5月31日至6月8日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http://link.233.com/25407),按照網站規定的流程簽訂誠信承諾書、填寫個人報名信息、上傳本人照片,并于次日中午12時后上網查看照片審查結果。凡照片審查不合格的,要重新上傳照片;照片審查合格的,下載打印報名表。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因違反考試紀律,依據國家、省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考生,不得提交報名信息(咨詢電話:0551-2862409、3457905)
二、現場資格審查及繳費
合肥市該項考試報名現場資格審查及繳費時間定于6月7日至9日,逾期不予補報。資格審查地點設在合肥市人事考試中心(阜南路19號,合肥人才大廈)考生須根據相應報考條件攜帶如下材料辦理報名手續:
1、本人有效身份證、護照或軍官證原件;
2、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證書原件;
3、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證明;
4、參加相應專業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資格證書等有關材料原件;
5、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的報名表(背面有本人簽字的誠信承諾書);
6、報考條件中列舉的其它材料;
7、報考費。
凡在報名審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即予取消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注意事項
已取得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人員報考《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按“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處理。考生在網上填報個人信息時,應認真核對本人姓名、身份證號、報考級別、報考專業和報考科目,確保提交的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并仔細閱讀打印的報名表,嚴格按照報名表上規定的時間進行資格審查及繳費。詳細的報考條件及要求請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
附件:1. 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2.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一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考試名稱 及代碼 |
級別名稱 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34. 一 級 建 造 師 |
4. 考 四 科 |
02一級建造師 (公路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一級建造師 (鐵路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一級建造師 (民航機場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一級建造師 (港口與航道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一級建造師 (水利水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一級建造師 (市政公用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一級建造師 (通訊與廣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訊與廣電工程) | |||
15一級建造師 (建筑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一級建造師 (礦業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一級建造師 (機電工程) |
1 建設工程經濟 |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3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考試名稱 及代碼 |
級別名稱 及代碼 |
專業名稱 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34. 一 級 建 造 師 |
2. 考 二 科 |
02一級建造師 (公路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
03一級建造師 (鐵路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一級建造師 (民航機場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一級建造師 (港口與航道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一級建造師 (水利水電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一級建造師 (市政公用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一級建造師 (通訊與廣電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訊與廣電工程) | |||
15一級建造師 (建筑工程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一級建造師 (礦業工程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一級建造師 (機電工程工程) |
2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 ||
4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
附件2:
一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名稱及代碼 | 級別名稱及代碼 | 專業名稱及代碼 | 科目名稱及代碼 |
79. 一 級 建 造 師 相 應 專 業 |
1. 增 報 專 業 |
02公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公路工程) |
03鐵路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鐵路工程) | ||
04民航機場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民航機場工程) | ||
05港口與航道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港口與航道工程) | ||
06水利水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水利水電工程) | ||
11市政公用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市政公用工程) | ||
12通信與廣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通信與廣電工程) | ||
15建筑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建筑工程) | ||
16礦業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礦業工程) | ||
17機電工程 | 4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機電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