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級建造師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居民,遵紀守法, 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 試:
1、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 6 年, 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4 年。
2、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工作滿 4 年, 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3 年。
3、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工作滿 3 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 年。
4、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 2 年,其中 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
5、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 施工管理工作滿 1 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符合上述有關報名條件 ,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 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經濟》 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2 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 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2 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或工程經濟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 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 20 年。
(三)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 當年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 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以上具體專業細分見報名網上提供的“專業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