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探水施工題)某施工單位承包一斜井工程,原設計采用側卸式裝巖機等施工方案,后來發生如下事件:事件一:施工單位更改方案,未經技術負責人審批直接施工。
事件二:工作面采用砂漿錨桿支護。
事件三:錨噴托板不緊密,錨桿外露過長
事件四:項目經理在突水后立即坐底卸式箕斗下井指揮搶險,撤人撤設備。
問題:1.針對事件一(施工單位更改方案,未經技術負責人審批直接施工) .施工單位變更施工方案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2.事件二砂漿錨桿支護的施工主要質量控制要點有哪些?
3.事件四(項目經理在出水后立即坐底卸式箕斗下井指揮搶險,撤人撤設備) 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的做法哪些不妥?說明理由.
4. 鉆孔探水安全施工有哪些要求。
5.施工單位將爆破掘進分包給其他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把地面運矸石分包給無資質的施工隊是否合理,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
1.不合理。因為施工單位變更施工方案必須經建設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同意方可施工。
2.1)錨桿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小于設計的90%;砂漿強度.錨桿質量符合設計要求;2)錨桿孔的深度允許偏差應為0~50mm,要求孔徑不宜小于60mm;砂漿錨桿孔徑大于桿體直徑15mm;3)錨桿安裝的間.排距,與井巷輪廓線或與層里面.節理面等的方向,應符合規定的偏差要求。4)金屬錨桿的桿體在使用前應平直.除銹和除油;5)錨桿孔內的積水和巖粉應清理干凈;錨桿尾端的托板應緊貼巖面;6)宜用力矩搬手擰緊螺帽,扭矩應不小于設計規定。作用于同一范圍內的各錨桿螺帽的扭矩差,不宜超過設計值的10% ,以避免錨桿被各個擊破;7)每20-30m抽樣檢查砂漿錨桿安裝質量,每300根一組,每組3根,300根以下至少檢查一組,設計方案變更時,增加檢查一組。
3.1)事故發生后,項目經理應①迅速組織搶救傷員;②保護好事故現場;③立即向本單位責任人報告;④啟動應急預案;⑤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⑥協助事故調查;⑦其他合理的應急措施。
項目經理在突水后立即坐底卸式箕斗下井指揮搶險不妥;根據有關規定不得用底卸式箕斗上下人員,必須使用人車;……
4. 1)鉆孔的各項技術要求.安全措施等鉆孔施工設計,經礦井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實施:
2)施工并加固鉆機硐室,保證正常的工作條件;3)鉆機安裝牢固。鉆孔首先下好孔口管,并進行耐壓試驗。在正式施工前,安裝孔口安全閘閥,以保證控制放水。安全閘閥的抗壓能力大于最大水壓。在揭露含水層前,安裝好孔口防噴裝置:4) 按照設計進行施工,并嚴格執行施工安全措施;5)進行連通試驗,不得選用污染水源的示蹤劑;6).對于停用或者報廢的鉆孔,及時用強度不低于10MPa的水泥砂漿嚴密封堵,并提交封孔報告。
5.不合理,因為爆破掘進屬于主體工程,根據有關法規,主體工程必須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施工。
根據有關規定,總承包單位和專業承包單位不得將所承擔部分工程以勞務作業方式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和能力的勞務分包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