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建筑工程案例專項班 免費試聽>>】
1.背景
某工程建筑面積13000m2,地處城區繁華地段。東、南兩面緊鄰市區主要路段,西、北兩面緊靠居民小區一般路段。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項目部對現場平面布置進行了規劃,并繪制了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
事件二:為控制成本,現場圍墻分段設計,實施全封閉式管理。即東、南兩面緊鄰市區主要路段設計為1.8m高磚圍墻,并按市容管理要求進行美化;西、北兩面緊靠居民小區一般路段設計為1.8m高普通鋼圍擋。
事件三:為宣傳企業形象,總承包單位在現場辦公室前樹立了公司旗幟,旗桿與基座采用預埋件焊接連接。
事件四:為確保施工安全,總承包單位委派一名經驗豐富的同志到項目擔任安全總監。項目經理部建立了施工安全管理機構,設置了以安全總監為第一責任人的項目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在工程開工前,安全總監向項目有關人員進行了安全技術交底。專業分包單位進場后,編制了相應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報批完畢后交項目安全部門備案。
2.問題
(1)事件一中,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通常應包含哪些內容?
(2)事件二中,分別說明現場磚圍墻和普通鋼圍擋設計高度是否妥當,如有不妥,請說明正確做法。
(3)事件三中,旗桿與基座預埋件焊接是否需要開動火證?若需要,請說明動火等級并給出相應的審批程序。
(4)事件四中存在哪些不妥,并分別給出正確做法。
【案例1】答:
(1)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通常應包含以下內容:
1)工程施工場地狀況;
2)擬建建(構)筑物的位置、輪廓尺寸、層數等;
3)工程施工現場的加工設施、存貯設施、辦公(區)和生活用房(區)等的位置和面積;
4)布置在工程施工現場的垂直運輸設施、供電設施、供水供熱設施、排水排污設施、臨時施工道路等;
5)施工現場必備的安全、消防、保衛、環境保護等設施;
6)相鄰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構)筑物及相關環境。
(2)事件二中,圍擋高度及正確做法如下:
1)東、南兩面磚圍墻設計1.8m高不妥;
正確做法:高度不低于2.5m。
2)西、北兩面普通鋼圍擋設計1.8m高不正確;
正確做法:設置高度不應低于2.5m。
(3)事件三中:
1)需要開動火證;
2)屬三(Ⅲ)級動火作業;
3)審批程序: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填寫動火申請表,經項目責任工程師(工長)和項目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員)審查批準后,方可動火。
(4)事件四中存在的不妥和正確做法分別如下:
不妥一:安全總監為第一責任人的項目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正確做法: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項目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不妥二:安全總監向項目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正確做法:由項目經理部的技術負責人/技術人員/技術工程師向項目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不妥三:分區專業安全技術措施交項目安全部門備案;
正確做法:交項目經理部技術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