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背景資料:
某廣場地下車庫工程,建設面積18000m2。建設單位和某施工單位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2013一0201)簽訂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工期140天。
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單位將施工作業劃分為A、B、C、D四個施工過程,分別由指定的專業班組進行施工,每天一班工作制,組織無節奏流水施工,流水施工參數見下表:

事件二:項目經理部根據有關規定,針對水平混凝土構件模板(架)體系,編制了模板(架)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經施工項目負責人批準后開始實施,僅安排施工項目技術負責人進行現場監督。
事件三:在施工過程中,該工程所在地連續下了6天罕見特大暴雨(超過了當地近15年來該季節的最大降雨量),洪水泛濫,給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造成了較大的經濟損失。施工單位認為這些損失是由于特大暴雨(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提出下列索賠要求(以下索賠數據與實際情況相符):
(1)工程清理、恢復費用18萬元;
(2)施工機械設備重新購置和修理費用29萬元;
(3)人員傷亡善后費用62萬元;
(4)工期順延6天。
問題:
1.事件一中,列式計算A、B、C、D四個施工過程之間的流水步距分別是多少天?
2.事件一中,列式計算流水施工的計劃工期是多少天?能否滿足合同工期要求?
3.事件二中,指出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中有哪些不妥之處?分別寫出理由。
4.事件三中,指出施工單位的索賠是否成立?并分別寫出理由。
32、背景資料:
某工程由四幢完全相同的磚混住宅樓組成,某建筑公司中標后,施工組織設計中考慮以每個單幢為一個施工流水段組織單位工程流水施工。經測算,各施工過程及流水節拍參數如下:
(1)地下部分
|
流水節拍 |
施工過程 |
|||
序號 |
(周) |
A |
B |
C |
D |
1 |
單體Ⅰ |
2 |
2 |
2 |
2 |
|
流水節拍 |
施工過程 |
|||
序號 |
(周) |
A |
B |
C |
D |
2 |
單體Ⅱ |
2 |
2 |
2 |
2 |
3 |
單體Ⅲ |
2 |
2 |
2 |
2 |
4 |
單體Ⅳ |
2 |
2 |
2 |
2 |
|
流水節拍 |
施工過程 |
||
序號 |
(周) |
E |
F |
G |
1 |
單體Ⅰ |
4 |
4 |
2 |
2 |
單體Ⅱ |
4 |
4 |
2 |
3 |
單體Ⅲ |
4 |
4 |
2 |
4 |
單體Ⅳ |
4 |
4 |
2 |
1.分別指出地下部分、地上部分各自最適合采用的流水施工組織形式,并列式計算各自的流水施工工期。
2.除問題1中采用的流水施工組織形式外還有哪些形式?并簡要說明其特點。
3.如果地上、地下均采用最適合的流水施工組織方式,現在要求地上部分與地下部分最大限度地搭接,各施工過程間均沒有間歇時間,計算最大限度搭接時間,并給出分析過程。
4.試按第3問的條件繪制流水施工進度計劃,并計算整個工程的總工期。
33、 背景資料:
某辦公樓工程,建筑面積82000m2,地下2層,地上22層,鋼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墻結構,距鄰近六層住宅樓7m。地基土層為粉質黏土和粉細砂,地下水為潛水,地下水位一9.5m,自然地面一0.5m。基礎為筏板基礎,埋深14.5m,基礎底板混凝土厚1500m,水泥采用普硅酸鹽水泥,采取整體連續分層澆筑方式施工。基坑支護工程委托有資質的專業單位施工,降排的地下水用于現場機具、設備清洗。主體結構選擇有相應資質的A勞務公司作為勞務分包,并簽訂勞務分包合同。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事件:
事件一:基坑支護工程專業施工單位提出基坑支護降水采用“排樁+錨桿+降水井”的方案,施工總承包單位要求多提出幾種方案進行比選。
事件二:底板混凝土施工中,混凝土澆筑從高處開始,沿短邊方向自一端向另一端進行。在混凝土澆筑完12h內對混凝土表面進行保溫養護,養護持續7d。養護至72h時,測溫顯示混凝土內部溫度70℃,混凝土表面溫度35℃。
問題:
1.本工程基坑工程屬于幾級基坑?并寫出該安全等級基坑的判定標準。
2.事件一中,適用于本工程的基坑支護及降水方案還有哪些?
3.降排的地下水還可直接用于施工現場哪些方面(至少列出三項)?
4.指出事件二中底板大體積混凝土澆筑及養護的不妥之處,并分別寫出正確做法。
34、 背景資料:
某市大學城園區新建音樂學院教學樓,其中中庭主演播大廳層高5.4m,雙向跨度19.8m,設計采用現澆混凝土井字梁。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模架支撐方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報監理簽字,監理工程師認為其支撐高度超過5m,需進行專家論證。
事件二:按監理工程師提出的要求,施工單位組織成立以企業總工程師、監理、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同時還聘請了外單位相關專業專家共計七人組成專家組,對模架方式進行論證。專家組提出口頭論證意見后離開,論證會結束。
事件三:在演播大廳屋蓋混凝土施工過程中,因西側模板支撐系統失穩,發生局部坍塌,使東側剛澆筑的混凝土順斜面往西側流淌,致使整個樓層模架全部失穩而相繼倒塌。整個事故未造成人員死亡,重傷9人,輕傷14人,估計直接經濟損失達1300萬元。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立刻向相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情況。
問題:
1.事件一中,監理工程師說法是否正確?為什么?該方案是否需要進行專家論證?為什么?
2.指出事件二中不妥之處,并分別說明理由。
3.事件三中,按造成損失嚴重程度劃分應為什么類型事故?并給出此類事故的判定標準。
4.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報告事故應包括哪些主要內容(至少列出四條)?
35、背景資料:
某寫字樓項目,建筑面積84540.4m2,兩層連通整體地下室,地上為兩棟塔樓,基礎形式為筏板基礎,結構體系為全現澆鋼筋混凝土剪力墻結構,地下結構設計為2mm+2mm高聚物改性瀝青卷材外防水。地下結構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地下室底板外防水設計為兩道,置于混凝土墊層上。施工單位擬采用熱熔法、均滿粘施工,監理工程師認為施工方法存在不妥,不予確認。
事件二:地下室單層面積較大,由于設備所需空間要求,地下二層層高達6.6m,不便于一次施工,故底板、豎向墻體及頂板分次澆筑。監理要求提前上報施工縫留置位置。
事件三:底板施工完后,澆水養護10d后監理工程師提出應繼續澆水,施工單位認為采用普通硅酸鹽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其養護時間不少于7d即可,現養護10d已完全滿足規范。
事件四:地下室防水層保護層做法:頂板與底板一致,采用50mm厚細石混凝土;側墻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室內廁浴間防水做法:采用聚氨酯防水,先施工四周墻面,然后施工地面;基層采用1:2混合砂漿找平并壓光后施工防水層,再做防水保護層。監理對此做法提出諸多不同意見。
問題:
1.指出事件一中的不要之處,分別寫出理由。
2.事件二中,地下二層墻體與底板、頂板的施工縫分別應留置在什么位置?
3.事件三中,施工單位說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4.指出事件四中各做法的不正確之處,并分別給出正確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