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背景資料:
某工程整體地下室1層、主樓地上12層、裙房地上4層,鋼筋混凝土全現澆框架一剪力墻結構,填充墻為小型空心砌塊砌筑。
基礎為整體筏板,地下室外墻為整體剪力墻混凝土剛性防水,外側設計二道SBS卷材防水層。
施工過程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進場后即進行場地高程測量,已知后視點高程是30.030m,測量時后視讀數為2.009m,前視點讀數為1.219m。接著根據設計圖紙進行平整場地,結束后,施工單位立即進行了工程定位和測量放線,然后即進行土方開挖工作,整個基坑采取大放坡開挖。
事件二:土方開挖至設計標高時,在勘察報告和設計文件都沒有要求的前提下,監理工程師為確保工程質量,提出在基坑底普遍進行輕型動力觸探的檢測要求,觸探檢查發現基坑內裙房部位存在局部軟弱下臥層。
事件三:針對軟弱下臥層,項目總工程師召集所有技術人員開現場會議,決定采取灌漿補強并立即組織實施。灌漿后,項目總工程師組織現場監理進行基坑驗槽,并形成驗槽記錄。
問題:
1.列式計算事件一中前視點高程。
2.事件一中,基坑土方開挖時應經常檢查的內容有哪些(至少列出四項)?
3.事件二中,監理工程師要求在基坑底普遍進行輕型動力觸探是否合理?哪些情況下應在基坑底普遍進行輕型動力觸探?
4.指出事件三中的不妥之處,并分別說明理由。并寫出基坑驗槽的重點觀察的部位有哪些?
32、背景資料:
某建筑工程,建筑面積35000m2;地下2層。筏形基礎,地上25層,鋼筋混凝土剪力墻結構;地上裙房6層,框架結構。室內隔墻采用加氣混凝土砌塊。建設單位依法選擇了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合同約定:室內墻體等部分材料由建設單位采購;建設單位同意施工總承包單位將部分工程依法分包和管理。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部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明確本工程施工總平面布置應符合的原則,并提出施工總平面圖現場管理總體要求,包括“安全有序”、“不損害公眾利益”兩項內容。
事件二:施工總承包單位按照相應分包資質及能力確認方法及原則選擇了裙房結構工程的分包單位。雙方合同約定分包工程技術資料由分包單位整理、保管,并承擔相關費用。分包單位以其簽約得到建設單位批準為由,直接向建設單位申請支付分包工程款。
事件三:建設單位采購的一批墻體節能砌塊經施工總承包單位進場檢驗發現導熱性能指標不符合設計文件要求。建設單位以指標值偏差不大為由,指令施工總承包單位使用該批砌塊,施工總承包單位執行了指令。但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對此事發出書面整改通知,并報告了當地建設主管部門,地方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查處了這一事件。
事件四: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對施工總承包單位違反施工規范強制性條文的行為,在當地建筑市場誠信記錄平臺上進行了公布,公布期限為6個月。公布后,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結合企業提出的申請和整改情況,決定將公布期限調整為4個月。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在全國進行公布,公布期限也是4個月。
事件五: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整個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對于現場產生的建筑垃圾、廢棄包裝、生活垃圾等常見固體廢物隨時按相關規定進行了處理。
問題:
1.事件一中,總平面布置都有哪些原則?施工總平面圖現場管理總體要求,除了事件一明確的,還應包括哪些內容?
2.指出事件二中施工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做法中的不妥之處,并分別說明正確做法。
3.依據《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規定》,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就事件三,應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如何處罰?
4.事件四中,當地行政主管部門及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布的誠信行為記錄4個月期限的做法是否妥當?說明理由。全國、省級不良誠信行為記錄的公布期限規定中各是多少?
5.事件五中,施工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處理方法有哪些(至少列出三項)?
33、背景資料:
某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積82000m2,地下三層,地上二十層,層高3.8m,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大堂一至三層中空,大堂頂板為鋼筋混凝土井字梁結構,某施工總承包單位承擔施工任務。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開工前,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項目施工人員三級教育情況,質詢項目經理部的教育內容。施工項目負責人回答:“進行了國家和地方安全生產方針、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工地安全制度、工程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四項內容的教育”。受到了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嚴厲批評。
事件二:施工總承包單位進場后,采購了Ⅱ級鋼筋110t,鋼筋出廠合格證明資料齊全。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同一爐罐號的鋼筋組批,在監理工程師見證下,取樣復試。復試合格后,施工總承包單位在現場采用冷拉方法調直鋼筋,冷拉率控制為3%,監理工程師責令施工總承包單位停止鋼筋加工工作。
事件三:施工總承包單位根據《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術規范》,編制了《大堂頂板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并繪制了模板及支架示意圖,如下所示。監理工程師審查后要求重新繪制。

事件四:拆模后發現梁底的外露面出現麻面、露筋等表面缺陷。監理要求分析原因并提出后續工程的防治措施。
問題:
1.事件一中,指出不屬于項目經理部教育的內容,項目經理部教育還應包括哪些內容?
2.指出事件二中施工總承包單位做法的不妥之處,分別寫出正確做法。
3.指出事件三中模板及支架示意圖中不妥之處相對應的正確做法(至少列出五項)。
4.分析事件四中混凝土表面質量缺陷產生的可能原因(至少列出五項)。
34、背景資料:
某酒店工程,建筑面積28700m2,地下1層,地上15層,現澆鋼筋混凝土框架結構。經過公開招標,建設單位與甲施工單位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0201簽訂了施工總承包合同。
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某批次框架結構用的鋼筋,施工總承包單位認為與上一批次已批準使用的是同一廠家生產的,沒有進行進場復驗等質量驗證工作,直接投入了使用。
事件二:7月份遇到罕見特大暴雨,導致全場停工,影響總工期10天;8月份又遇到季節性降雨,導致全場停工,影響總工期3天。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出工期索賠13天。
事件三:在竣工驗收時,建設單位要求對已隱蔽的裝飾基層重新剝離進行復驗,施工單位認為施工過程中已按要求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故拒絕再次剝離開檢查。經總監理工程師調解,停工2天后施工單位同意復驗,復驗結果滿足設計及規范要求。施工單位上報停工2天、復驗后重新恢復造成工期延誤6天的兩份工期索賠。
事件四:工程完工后進行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結果不達標,經整改后再次檢測達到相關要求。
問題:
1.事件一中,施工單位的做法是否妥當?列出鋼筋質量驗證時材質復驗的主要內容。
2.事件二中,施工單位提出的索賠是否成立?分別說明理由。
3.事件三中,施工單位不同意再次挖開檢查的做法是否合理?說明理由。并判斷兩份工期索賠是否成立。
4.事件四中,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再次檢測時,應如何取樣?
35、背景資料:
某辦公樓工程,建筑面積98000m2,勁性鋼筋混凝土框筒結構。地下3層,地上46層,建筑高度約203m。基坑深度15m,樁基為人工挖孔樁,樁長18m。首層大堂高度為12m,跨度為24m。外墻為玻璃幕墻。吊裝施工垂直運輸采用內爬式塔吊,單個構件吊裝最大重量為12t。總承包施工單位將勞務作業分包給A勞務公司。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施工總承包單位編制了附著式整體提升腳手架等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專家論證,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事件二:基坑開挖完成后,經施工總承包單位申請,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勘察、設計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相關人員等進行驗槽。首先,驗收小組經檢驗確認了該基坑不存在孔穴、古墓、古井、防空掩體及其他地下埋設物;其次,根據勘察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建議,驗收小組僅核對基坑的位置之后就結束了驗槽工作。
事件三:監理工程師對鋼柱進行施工質量檢查中,發現對接焊縫存在夾渣、形狀缺陷等質量問題,向施工總承包單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事件四:由于工期較緊,施工總承包單位于晚上11點后安排了勁性鋼結構構件進場和焊接作業施工。附近居民以施工作業影響夜間休息為由進行了投訴。當地相關主管部門在查處時發現:施工總承包單位未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檢測夜間施工場界噪聲值達到60分貝。
事件五:結構施工到30層時,開始插入二次結構施工,工期嚴重滯后,勞動力明顯不足。為保證工期,A勞務公司將部分工作分包給了另一家有相應資質的B勞務公司,B勞務公司進場工人100人。因現場場地狹小,B勞務公司將工人安排在本工程地下室居住。工人上崗前,總承包單位項目部安全員向新進場的施工作業班組進行了安全技術交底,雙方簽字確認。
問題:
1.除事件一中的外,該工程需要進行專家論證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還應有哪些項(至少列出四項)?
2.事件二中,驗槽的組織方式是否妥當?基坑驗槽還應包括哪些內容(至少列出四項)?
3.事件三中,焊縫產生夾渣的原因可能有哪些(至少列出三項)?其處理方法是什么?
4.寫出事件四中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所查處問題應采取的正確做法,并說明施工現場避免或減少光污染的防護措施。
5.指出事件五中的不妥之處,并分別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