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考生分不清楚證券從業和基金從業的區別,對于考過了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還需不需要考基金從業,還搞不太明白。
目前來說,通過了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還需要參加基金從業。基金從業有效通關方案>>
自2015年證券從業改革以來,證券從業和基金從業已分離開,分別由證券業協會和基金業協會組織實施考試,考生需要分別報考通過。
改革前證券從業科目認可
但是需要說明的是,改革之前的證券從業和現在的基金從業是有部分成績銜接和認可的,具體規定如下:
科目要求 | 資格注冊 | 認可期限 |
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從業資格注冊 | 舊科目認可至2019年7月1日, 超過規定期限,需補齊近兩年的后續培訓30個學時或重新參加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 | ||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或《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注冊 | |
注:《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已停考,為改革前證券從業科目及基金銷售科目。 |
基金從業資格注冊要求
從業人員 | 科目要求 | 資格注冊 |
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期貨資產管理機構、基金服務機構(含基金銷售、份額登記、估值、投資顧問、評價、信息技術系統服務等機構)的從業人員 | 科目一和科目二 | 基金從業資格注冊 |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 | 科目一和科目二 | |
科目一和科目三 | ||
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宣傳推介基金、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系統運營維護的人員 | 科目一和科目二 | |
科目一和科目三 |
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為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現行科目,分別為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