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基金銷售管理辦法》 第10條規定,商業銀行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相關從業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因此,眾多銀行人需要考取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基金從業考試和銀行從業考試分別由基金業協會和銀行業協會組織實施。考過銀行從業免考基金從業一科的條件僅適用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
基金從業考試科目
從業人員 | 科目要求 | 資格注冊 |
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期貨資產管理機構、基金服務機構(含基金銷售、份額登記、估值、投資顧問、評價、信息技術系統服務等機構)的從業人員 | 科目一和科目二 | 基金從業資格注冊 |
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 | ||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 | ||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 | 科目一和科目二 | |
科目一和科目三 | ||
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 | ||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 | ||
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宣傳推介基金、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系統運營維護的人員 | 科目一和科目二 | |
科目一和科目三 | ||
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 | ||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 | ||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或《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注冊 |
綜上,銀行人適合報考基金從業科目+科目二獲得從業資格。
基金業協會政策規定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并通過科目一考試的,可以申請認定基金從業資格:
一、最近三年從事資產管理相關業務,且管理資產年均規模1000萬元以上;
二、已通過證券從業資格(不含《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發行與承銷》科目)、期貨從業資格、銀行從業資格、特許金融分析師(CFA)等金融相關資格考試,或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法律職業資格、資產評估師資格,或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由所在機構或個人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提交基金托管人(的托管部門)或基金服務機構出具的最近三年的資產管理規模證明,或相關資格證書或證明。
上述申請資格認定的相關材料以電子版的形式通過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系統資格認定文件上傳端口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