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設置了三個考試科目,過任意兩科不一定能夠獲得基金從業資格證。考試科目分別為: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各科目介紹及備考方法>>】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取證的科目要求整理如下:
從業人員 | 科目要求 | 資格注冊 |
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期貨資產管理機構、基金服務機構(含基金銷售、份額登記、估值、投資顧問、評價、信息技術系統服務等機構)的從業人員 | 科目一和科目二 | 基金從業資格注冊 |
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 | ||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 | ||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 | 科目一和科目二 | |
科目一和科目三 | ||
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 | ||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 | ||
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宣傳推介基金、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系統運營維護的人員 | 科目一和科目二 | |
科目一和科目三 | ||
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 | ||
《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 | ||
《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或《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注冊 |
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相關科目考試后,在四年內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
超過四年未通過機構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的,需在注冊前補齊最近兩年的規定后續培訓學時或重新參加從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