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落實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關于重新發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20號),明確了基金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收費項目,自此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正式從證券業協會移交到基金業協會。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20號)的規定,中國基金業協會舉辦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參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規定的收費標準: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收費65元/人/科, 于2015年7月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