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發行的普通國債有記賬式國債、儲蓄國債(憑證式)和儲蓄國債(電子式)。
一、普通國債的種類
1、記賬式國債。我國的記賬式國債是從1994年開始發行的一個上市券種。 它是由財政部面向全社會各類投資者、通過無紙化方式發行的、以電子記賬方式 記錄債權并可以上市和流通轉讓的債券。
記賬式國債的特點是:可以記名、掛失;以無券形式發行,可以防止證券的遺失、被竊與偽造,安全性好;可上市轉讓,流通性好;期限有長有短,但更適合短期國債的發行;通過證券交易所電腦網絡發行,可以降低證券的發行成本; 上市后價格隨行就市,具有一定的風險。
2、 儲蓄國債(憑證式)。
儲蓄國債(憑證式)是指由財政部發行的、有固定 票面利率、通過紙質媒介記錄債權債務關系的國債。通過部分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柜臺,面向城鄉居民個人和各類投 資者發行。儲蓄國債(憑證式)具有購買方便、變現靈活的特點,是我國重要的國債品種。
儲蓄國債(憑證式)原被稱為憑證式國債。
3、儲蓄國債(電子式)。
儲蓄國債(電子式)是指財政部面向境內中國公民儲蓄類資金發行的、以電子方式記錄債權的不可流通的人民幣債券。
儲蓄國債(電子式)是2006年推出的國債新品種,特點包括:針對個人投資者,不向機構投資者發行;釆用實名制,不可流通轉讓;采用電子方式記錄債權;收益安全穩定,由財政部負責還本付息,免繳利息稅;鼓勵持有到期;手續簡化;付息方式較為多樣。
儲蓄國債(憑證式)和儲蓄國債(電子式)都在商業銀行柜臺發行,不能上市流通,但都是信用級別最高的債券,以國家信用作保證,而且免繳利息稅。
二、儲蓄國債(憑證式)和儲蓄國債(電子式)的區別
第一,申請購買手續不同。
購買儲蓄國債(憑證式)投資者可持現金或個人銀行存款直接購買。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投資者需開立個人國債托管賬戶并指定對應的資金賬戶后購買。
第二,債權記錄方式不同。
儲蓄國債(憑證式)由各承銷銀行和投資者進行管理。
儲蓄國債(電子式)以電子記賬方式記錄債權,釆取二級托管體制,由各承辦銀行總行和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統一管理。
第三,付息方式不同。
儲蓄國債(憑證式)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儲蓄國債(電子式)的付息方式比較多樣,既有按年付息品種,也有利隨本清品種。常見為按年付息,到期還本并且支付最后一年的利息。
第四,到期兌付方式不同。
儲蓄國債(憑證式) 計息日為購買當日計息,到期后需由投資者前往承銷機構網點辦理兌付事宜,逾期不加計利息。儲蓄國債(電子式)計息日為發行期首日起息,到期后需承辦 銀行自動將投資者應收本金和利息轉入其資金賬戶,轉入資金賬戶的本息資金為 居民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
第五,發行對象不同。儲蓄國債(憑證式) 發行對象主要是個人,部分機構也可以認購。儲蓄國債(電子式)的發行對象僅限于個人,機構不允許購買或者持有。
第六,承辦機構不同。
儲蓄國債(憑證 式)的由儲蓄國債(憑證式)承銷團成員(包括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機構)的 營業網點銷售,且只接受柜臺購買。儲蓄國債(電子式)承銷機構已經逐漸推廣到全部的儲蓄國債(憑證式)承銷機構,除了柜臺購買之外,投資者還可以在部分銀行的網上銀行購買。
三、儲蓄國債(電子式)與記賬式國債的區別
第一,發行對象不同。記賬式國債,機構和個人都可以購買,而儲 蓄國債(電子式)的發行對象僅限于個人。
第二,發行利率確定機制不同。記 賬式國債的發行利率是由記賬式國債承銷團成員投標確定的;儲蓄國債(電子 式)的發行利率由財政部參照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及市場供求關系等因素確定。
第 三,流通或變現方式不同。記賬式國債可以上市流通,可以從二級市場上購買, 需要資金時可以按照市場價格賣出;儲蓄國債(電子式)只能在發行期認購, 不可以上市流通,但可以按照有關規定提前兌取。
第四,記賬式國債二級市場交易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到期前市場價格(凈價)有可能高于或低于發行面值。 因此儲蓄國債(電子式)適合注重投資安全、收益穩定的投資者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