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證監會向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基金銷售機構下發了《關于做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投資顧問業務試點工作的通知》。
公募基金投資顧問業務是什么
基金投顧試點機構從事基金投顧業務,可以接受客戶委托,按照協議約定向其提供基金投資組合策略建議,并直接或者間接獲得經濟利益,標的應為公募基金或證監會認可的同類產品。
公募基金投資顧問業務,主要是指擁有相關資質的基金投資顧問機構,接受客戶委托,在客戶授權范圍內,根據與客戶協議約定的投資組合策略,代客戶作出具體基金投資品種、數量和買賣時機的決策,并代客戶執行基金產品申購、贖回、轉換等交易申請的業務。
基金投顧業務試點資格名單
第一批基金投顧業務試點資格名單:
中歐基金旗下銷售子公司“中歐錢滾滾”、易方達基金、南方基金、華夏財富、嘉實財富。
第二批基金投顧業務試點資格名單:
螞蟻(杭州)基金銷售有限公司、騰安基金、珠海盈米基金、
第三批基金投顧業務試點資格名單:
銀河證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證券、國泰君安證券、申萬宏源證券、華泰證券、國聯證券、招商銀行、平安銀行。
以上數據截止3月25日,券商中國、每日經濟新聞等綜合整理。